一、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工作規(guī)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運輸法規(guī)。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qū)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guī)定查驗有關手續(xù),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
7、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yè),駕駛人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從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fā)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yè)適應性檢查。
3、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4、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5、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
6、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7、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五、安全例會制度
1、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2、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xù)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業(yè)務知識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yǎng)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4、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qū)亂停亂放。
8、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A)嚴禁無駕照、無從業(yè)資格證人員駕車;
B)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C)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D)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E)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F)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G)嚴禁車未停穩(wěn)時上下乘客;
H)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I)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fā)動機運轉中加油;
J)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K)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fā)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一級電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了切實保證電站安全、穩(wěn)定、可靠運行,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安全生產,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一、電站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為了切實保證電站安全、穩(wěn)定、可靠運行,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安全生產,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電站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并經常性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業(yè)務培訓,以確保電站安全運行。
二、電站成員實行24小時總值班制度,負責總值班期間的各項安全生產事項(防止設備出現故障、防火、防爆、防盜),并督促檢查發(fā)電運行人員的工作情況,設備運行情況,并對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三、所有發(fā)電運行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機組及電器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原理。
四、全體運行人員要嚴格遵守《電站水輪發(fā)電機組操作運行程序》、《電站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度》、《運行值班制度》。認真學習,熟練操作,嚴禁誤操作、違規(guī)操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所領導。
五、檢修人員在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按工藝流程及檢修標準進行檢修,堅持修必修好,不留缺陷,確保檢修質量。
六、電站人員應在每年開機前對所有安全設施和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大修或更換零部件,若到期不檢修更換,追究其電站負責人的責任。
七、嚴格執(zhí)行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責任到人,落實到位,若出現任何安全事故,按主、次責任和有關規(guī)定從重從嚴處罰。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jiān)理部門的安全管理。二、新購農業(yè)機械,必須及時到監(jiān)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xù)。三、未按規(guī)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yè)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令第2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已于__年3月1日經部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fā)布,自__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學院學生會干部量化管理條例
1、無故不參加會議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或找人替會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院相關領導、分管輔導員予以談話,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
財務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強化財務監(jiān)督,規(guī)范經費收支行為,增強經費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機關各項經費實行統一預算管理,本著量入為出、力求節(jié)約,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則,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方案。
中學工會工作制度
一、在上級工會和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圍繞學校的工作大局,積極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二、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充分發(fā)揮工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認真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
休假制度
1、員工每周帶薪休假一天:公司總部:每周六、周日串休各銷售部:依照實際工作情況每周安排串休一天(銷售部門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2、調整:根據公司需要,有活動及相關變動時,員工有義務更改休息時間,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
衛(wèi)生院醫(yī)療廢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強全員醫(y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參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y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y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感染性廢...
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若干規(guī)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行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我市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等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安全管理目標
1)總體目標:杜絕重大傷亡及火災、機械事故,年輕傷頻率控制在1.2‰以下,爭創(chuàng)'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2)認真分析本工程安全重點和難點,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安全防護和安全保證措施,搞好安全預控。
3)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消除現場安全隱患。
2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
1)安全管理體系
由我單位工程部組織制定安全創(chuàng)優(yōu)計劃和考核辦法并監(jiān)督實施,負責創(chuàng)優(yōu)申報和檢查聯系工作,組織對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總結、評比、表彰,并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和上級管理部門的協調與溝通,積極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級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項安全工作。
2)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體系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安全總監(jiān)、項目總工程師、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各專業(yè)專(兼)職安全員為組員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領導小組,在市政府有關部門及我單位工程部的領導監(jiān)督下,項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縱橫網絡。詳見《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圖》。
圖01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圖
3安全生產管理崗位職責
1)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適宜的法律法規(guī),編制、下達我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計劃。
2)負責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薦、申報、評選工作,協調、指導各項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檢工作,參與各項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檢查。
3)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監(jiān)督項目整改。
4)督促、收集、分析項目每周安全匯報資料,幫助項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將我單位安全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報我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
5)負責審定項目編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預案,定期檢查項目安全、消防及環(huán)境與職業(yè)安全健康體系運行情況。
6)協助人事部搞好新進崗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及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培訓,開展多種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執(zhí)法活動,做到警鐘長鳴,搞好安全生產。
7)協助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檢查及善后處理工作,擬定事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8)協助我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
9)項目部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使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
10)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
11)項目總工程師負責主持整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及拆卸、腳手架的搭設及拆除、季節(jié)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工作。
12)項目副經理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的計劃和組織落實。
13)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分管的施工現場,對所屬各專業(yè)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負監(jiān)督檢查、督促整改的責任。
14)項目各專業(yè)工長是其工作區(qū)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對其工作區(qū)域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來開展,主要分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
4.1安全巡視
項目安全組織機構內各責任人,在項目安全主管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安全巡視工作。各責任人對各自區(qū)域內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的工作點要嚴加檢查,對施工人員作好安全提示,對出現的安全違犯行為隨時查處、上報。
4.2安全報告
安全管理機構內各責任人,按規(guī)定填寫每天的安全報告報項目安全總監(jiān),對當天的安全隱患巡視結果提出統計報表,對當天的生產活動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現場無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專職安全員編寫每月安全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后報安全總監(jiān)和上級安全部門。如果現場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的申報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
4.3安全分析會
會同業(yè)主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召開每月的安全分析會,或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以約定的形式召開安全分析會,對當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分析,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完工時間,對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預防措施,對安全事故進行分析,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罰意見,對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對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導意見。
5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單位、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學習制度: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周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項目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4)安全檢查制: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yè)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qū)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并組織復查。
5)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后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我單位工程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安全隱患停工制:專職安全員發(fā)現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fā)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單位,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yè)、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9)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jiān)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并每周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
另外,進場后積極與業(yè)主、監(jiān)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guī)章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項目部)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yè)績于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__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__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__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__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__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系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jiān)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于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huán)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huán)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fā)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項目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項目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guī)范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項目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yè)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yè)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范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于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項目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項目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項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己诵〗M人員由項目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jiān)、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zhí)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不予重復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yè)、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fā)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jiān)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tài)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jiān)根據在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兌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鉤。項目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①優(yōu)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并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后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xù)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fā)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發(fā)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fā)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設備、設施等因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不到位發(fā)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fā)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guī)定
1、項目部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guī)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yè)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范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fā)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jiān)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項目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guī)定條款的處罰。
7、項目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生產例檢制
為使安全生產區(qū)域、安全設施、安全系統等設備保持安全狀態(tài),規(guī)范車間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檢查行為,及時發(fā)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特對安全例檢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綜合辦公室以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二)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專職安全員,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yè)。
(三)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車間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四)對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五)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jié)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六)節(jié)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職安全員值班進行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wèi)人員,搞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對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義
1、領導干部:指公司總經理、各副總經理、各部門部長和各車間主任。
2、現場帶班:指帶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yè)范圍內的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jiān)督和管理。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guī)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fā)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guī)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fā)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fā)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車間領導干部走動管理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考核,落實不到位的,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fā)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安委會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安委會請假,并通知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fā)現的違章行為,按照規(guī)定對現場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對違章人員進行幫教。
6、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員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
(四)考核規(guī)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后,綜合辦公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jié)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5、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帶班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考核。
附則
(一)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訂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總經理批準。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辦公室。
目的: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范圍:公司所有設備。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guī)程:
1、設備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huán)境的安全。
1.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2、設備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3、設備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設備、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設備保養(yǎng)日志,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
4.2.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5、設備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6.1.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6.1.3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yè)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按照設備報廢規(guī)程申請報廢。
6.2設備報廢手續(xù)
6.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xù)。
6.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7、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設備一生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照設備選購,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guī)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第一節(jié)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yè)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jié)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顚S?。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后向公司董事會匯報,執(zhí)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匯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yè)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yè)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yè)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yè)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jié) 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yè)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yè)安全生產法令、規(guī)定、指示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zhí)行,把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guī)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fā)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并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yè)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調度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辱罵;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yè)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1 總則
1.1 目的
為明確酒店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職責和程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酒店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非傷亡事故。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 要求
2.1 事故報告時限
2.1.1 事故報告符合國家法規(guī)的規(guī)定,員工或賓客重傷及以上人員傷亡事故、火災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衛(wèi)事故等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2.1.2 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4 發(fā)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區(qū)縣旅游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區(qū)、縣人民政府。
2.1.5 發(fā)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2.1.6 發(fā)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再報。
2.2 事故報告內容
2.2.1 報告事故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2.2 旅游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guī)定》第八條的規(guī)定。
2.3 事故調查處理
2.3.1 事故發(fā)生后,各部門應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國家法規(guī)和北京市規(guī)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 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2.3.3 事故發(fā)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 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 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fā)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 事故管理
2.4.1 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fā)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 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 保衛(wèi)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 災害賠償與救治
2.5.1 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 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xù),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 按國家和北京市規(guī)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 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 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guī)和北京市相關規(guī)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 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guī)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 附則
3.1 本制度由保衛(wèi)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 本制度自印發(fā)施行之日起執(zhí)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jiān)督管理活動。
各后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后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yè)管理、政府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規(guī)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fā)展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fā)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并將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衛(wèi)處、后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后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后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七條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保衛(wèi)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yè)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yè)危害,消除事故隱患,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yè)人員和醫(y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ㄊ校┯嘘P規(guī)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按照規(guī)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guī)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并定期保養(yǎng)、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使用證后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guī)定定期檢驗。從業(yè)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并按規(guī)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準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并按規(guī)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從業(yè)人員應持健康證,并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相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衛(wèi)生醫(yī)療應嚴格操作規(guī)程,杜絕醫(yī)療事故的發(fā)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yè)。
第二十一條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的出口、通道,并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fā)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有權拒絕執(zhí)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于安全良好狀態(tài)。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fā)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保衛(wèi)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保衛(wèi)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jiān)控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保衛(wèi)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jiān)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采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yè)、暫時停產、停業(yè)的措施;
(三)參與后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后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保衛(wèi)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并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在檢查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后,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jiān)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yè)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保衛(wèi)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guī)定,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單位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
(一)單位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不執(zhí)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yè)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fā)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保衛(wèi)處、后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是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及發(fā)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實施社會綜合監(jiān)管,督促企業(yè)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的制度。
第三條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監(jiān)管、客觀公正、及時準確、懲戒過失的原則。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縣級安全生產“黑名單”:
(一)發(fā)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二)一年內發(fā)生2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謊報、瞞報或故意、惡意遲報一般以上事故的;
(四)拒不執(zhí)行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決定和抗拒安全生產執(zhí)法的;或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一年內2次以上被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
(五)較大事故隱患逾期未完成整改,又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的;
(六)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證明、報告或有其它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七)其他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guī)行為。
第五條實施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通過事故調查、執(zhí)法檢查、群眾舉報、部門移送等途徑,對符合本制度第四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由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負責信息收集并報縣安委辦。內容包括:
1.生產經營單位的`名稱及概況;
2.主要違法違規(guī)行為;
3.違法違規(guī)事實的有關證據和處罰依據;
4.其他應當收集的情況。
(二)信息告知。對擬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要提前告知當事人,并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予以采納,并將有關情況報縣安委辦。
(三)討論審定。對擬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縣安委辦提出審核意見并提請縣安委辦主任會議審定,報縣安委會主任(或常務主任)審批。
(四)信息公布。經審定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由縣安委辦通過縣級媒體和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布,并向發(fā)改、經信、人社、國土、住建、工會、金融、保險等管理部門和機構通報信息。
(五)信息刪除。被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黑名單”管理期限屆滿時,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提出解除申請??h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組織對其驗收,并向縣安委辦提交驗收意見。對已整改且未再發(fā)生本制度第四條所規(guī)定情形的,由縣安委辦將其從“黑名單”中刪除,并在原公告媒體上或通過文件予以公布。
第六條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期限為一年。列入“黑名單”和從“黑名單”中刪除的日期以公布日期為準。如企業(yè)提前完成整改任務,可提前從“黑名單”中刪除,但時間不得少于半年。若企業(yè)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發(fā)現有本制度第四條所規(guī)定其他情形的,“黑名單”期限延長一個周期。
第七條對被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黑名單”管理期限內,除依法對其違法行為從重處罰外,同時實施以下監(jiān)管監(jiān)察措施:
(一)生產經營單位須每季度書面向所在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安全生產情況。
(二)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對列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督查,跟蹤整改情況,直至其整改達到要求。
(三)對列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從嚴控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以及用地、證券融資、貸款等,各類評先評優(yōu)實行“一票否決”;對列入“黑名單”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本地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應對其嚴格限制。
第八條本制度由縣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1、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以下簡稱安全環(huán)保)是我國的一貫政策,是保證實驗室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實驗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環(huán)保工作,并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主任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環(huán)保工作。
2、實驗室安全人人有責。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環(huán)保工作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環(huán)境污染和防盜竊工作。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guī)范,設置齊全,定期檢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實驗室及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安全用電,定期檢查水電設施,發(fā)現故障立即維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及水電開關。
4、各試驗臺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操作。本科生畢業(yè)設計和研究生做試驗必須經工作人員指導,并由指導教師具體負責,以保證實驗的安全和可靠。
5、重視工作場所環(huán)境的.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和噪聲。對三廢及噪聲污染必須積極治理、妥善處置,不得污染周圍環(huán)境。
6、節(jié)假日、寒暑假實行工作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制,負責實驗室安全;重要的實驗室、辦公室實行封條制。
7、發(fā)生安全事故及案件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要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實驗室主管領導,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1、新進場人員必須進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經教育不得上崗。
2、安質人員、施工隊長負責對單位登記造冊的專職電工進行技術培訓,合格者持證上崗。
3、凡是燒煤取暖的單位,一定要加強火墻、爐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間應有通風口,防煤氣中毒。隊領導要經常深入職工營房查看火墻和爐子是否有漏煙的.地方,發(fā)現后及時整改。
4、嚴禁私接電爐、電燈取暖,嚴禁非電工私接電線,亂拉電路。
5、住房、庫房、炊事班等照明燈泡都必須控制在60w以下,嚴禁出現長明燈。
6、凡需用動力電的地方,閘刀必須有蓋和漏電保護裝置。
7、各單位統一安裝電表,電線規(guī)范化架設。
8、各住房內,電線、電視天線、電話線要規(guī)范架設,嚴禁絞在一起。
9、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中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10、嚴禁酗酒鬧事和無理取鬧。
11、嚴禁在工作中不聽指揮、盲目蠻干。
12、嚴禁下河洗澡、抓魚、洪水天禁止打撈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一、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二、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地面或工件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三、作業(yè)中發(fā)現氣路或氣閥漏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四、作業(yè)時,氧氣瓶與乙炔相距不應少于5米,兩瓶與火源距離不應少于10米,并應清理周圍易燃物,配備滅火器材。
五、高處作業(yè)時,應系安全帶或有防護措施,不得將橡膠管背在背上操作,下方無易燃物并設人看護。
六、氣瓶在室外使用或存放時,夏季要防曝曬。因為超過40℃后易發(fā)生危險。
七、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八、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
九、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和有油污的工具開啟氧氣瓶和乙炔瓶閥門。
十、氣焊工應正確著裝,持證上崗。
十一、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工件進行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清理干凈。對密閉容器切割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時,外面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密器內焊接。
十二、工作完畢,應清理現場,關閉氣源,把氧氣瓶,乙炔瓶放回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