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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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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為社會運作提供了一個框架和規(guī)范,保障了社會的穩(wěn)定和公正。小編給大家分享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參考,方便大家參考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怎么寫。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yè),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從事第二職業(yè),幼兒園人事管理制度。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xù)。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xù)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tǒng)計,上報教務處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xù),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fā)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干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作,管理制度《幼兒園人事管理制度》。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xù)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guī)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fā)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fā)全學期地區(qū)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fā)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5、。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xù),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yè)業(yè),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體幼兒,對個體差異的孩子加倍愛護,使他們取的明顯的進步。

(6)參加競賽獲獎幼兒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4、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采取一票否決制。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造成惡劣影響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使幼兒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2

一、總則

1、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管理制度辦理。

3、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外聘和兼職人員除外)。

二、人員需求

1、每經營年度末,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fā)放給各部門,部門負責人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

2、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及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編制《年度人員招聘計劃》,上報總經理室審批。

3、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工作需要核定各部門人員編制,各部門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4、各部門根據工作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在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地發(fā)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2)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總經理審批。

5、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三、招聘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在公司內部甄選或對社會招聘(實習生另行規(guī)定)。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不允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里工作,屬特殊情況的,需由總經理批準,且介紹人必須出具擔保書;

四、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發(fā)布招聘信息;

2、篩選應聘資料,通知人員筆試、面試;

3、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人力資源部審查相關證件;

4、組織人員筆試、面試、復試等;

5、部門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由總經理復試并確定是否錄用;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復試并確定是否錄用;

6、擬錄用人員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背景調查。核實無誤后,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報到入職

1、所有招聘錄用的新員工正式上班前應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報到程序如下:

(1)由公司統(tǒng)一發(fā)給并填寫《員工登記表》;

(2)員工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張,健康證(或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職稱等證明(留存復印件),原單位退工單(審核后退還),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交《勞動手冊》,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供《求職登記卡》、《居住證》等;

(3)人力資源部負責為員工辦理工號及考勤卡,發(fā)放《員工入職指南》、《員工手冊》,協助領取辦公用品等;

(4)人力資源部門帶領員工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負責人接收,并安排工作,員工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及要求開始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員工的各項人事資料。

六、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訂立

(1)新招聘員工入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后,應當在第一個工作日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前雙方需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文本應使用公司統(tǒng)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錄用備案后公司與員工雙方各執(zhí)一份。

(3)重要特殊崗位經雙方協商、總經理室審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限、違約金、保密條款、提前通知期以及競業(yè)限制等條款。

2、勞動合同續(xù)簽

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公司發(fā)展需求、員工綜合工作表現等,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

(1)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中層以上員工可以簽訂一年至三年期限勞動合同,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續(xù)簽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六個月至一年。

4、勞動合同解除

(1)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簽批后,上交公司人力資源部,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①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員工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規(guī)定完成工作任務的;

員工偽造、虛報學歷、學位,技術技能、職稱證書,杜撰工作經歷、資歷,經查證屬實的;

員工隱瞞疾病,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從事本崗工作;

員工有不良嗜好或者不良習氣,影響公司形象的;

員工品行不端正,職業(yè)道德不規(guī)范的;

員工屢次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

其他相關情況。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向職工代表大會說明情況后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裁員方案在與職工代表大會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5、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后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公司或者員工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3)勞動者患職業(yè)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公司按照規(guī)定支付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或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4)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

6、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公司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員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yè)登記手續(xù)。

7、公司中層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訂立、續(xù)訂、解除或者終止等情況要上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及以下員工勞動合同訂立、續(xù)訂、解除或者終止等情況由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批。

七、試用

1、試用期可以分為新進試用、調整試用、晉升試用等情況;

2、新進試用

(1)勞動合同約定實行試用期的新進員工,試用期滿合格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新員工試用期間按公司《考勤及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即隨時終止與其的試用關系。

3、調整試用

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員工,為考察其在新崗位的適應性,經雙方協商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

4、晉升試用

因工作表現優(yōu)秀晉升的員工,為考察其勝任新崗位的情況,經雙方協商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

5、試用考核

(1)試用期滿前十五天,人力資源部將《試用期考核表》發(fā)給試用的員工,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表中的“考評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我評價”。

(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客觀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評評語,并反饋其試用期間的績效考評成績。

(3)人力資源部經過綜合考察,給予建議使用意見。

(4)總經理室根據部門評語及人力資源部意見進行審批,決定“聘用、調整、終止試用、辭退”等。

6、提前結束試用期

(1)在試用期間,對業(yè)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員工,試用部門負責人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試用期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負責人、總經理批準。

(2)員工在試用期內若有因品行或能力欠佳而不適合崗位工作者,由員工所在部門提出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室同意后,公司可隨時調整其試用崗位或終止與其的試用關系。

八、遷調

1、根據公司運營需要,為實現人員和崗位的最佳匹配,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或者員工的工作技能等情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職務或者服務地點,員工應該無條件服從公司安排,如借故推諉,概以違紀論處;

2、各部門負責人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之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部門可填具人事報告呈核派調;

3、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等情況:

(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2)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經綜合考察后,人力資源部須填寫《內部調動審批表》,由所涉及部門的負責人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4、人力資源部開具《調動通知單》通知相關部門,由部門發(fā)放至相關人員,并安排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

5、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應于3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如因工作之需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7日為限。

九、晉升

1、為提高員工的業(yè)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yōu)秀的人才,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熱情,公司對綜合表現優(yōu)秀的員工進行職務晉升。

2、晉升原則

(1)遵照職位空缺或者需要設立的原則

(2)遵照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遵照科學考評、崗位勝任、擇優(yōu)的原則;

3‘’晉升標準

(1)月度績效考評成績優(yōu)秀者;

(2)個人品德高尚,積極進取,團結協作;

(3)企業(yè)忠誠度高,具有飽滿的工作熱情、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4)具備晉升崗位相關的專業(yè)技能和管理能力;

(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發(fā)展?jié)摿Γ?/p>

(6)其他對公司有積極貢獻,表現出色者。

4、晉升分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每年6月、12月底,由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組織考核、晉升;

(2)不定期: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異常出色者,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工作表現,進行申報審批。

5、晉升程序

十、交卸手續(xù)

1、本公司員工交卸分:主管人員交卸、經管人員交卸;

2、稱主管人員者為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人員。

3、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未辦及未了事項;

(2)主管之財物及事務;

(3)業(yè)務單位人員名冊。

4、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所經管之財物事務;

(2)所辦未了事項。

5、各部門主管以上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并填寫《工作移交記錄表》,主管級人員交卸時可由該部門經理人員監(jiān)交。

6、本公司員工之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領導核定。

7、所有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8、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如有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后移交人負責。

9、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7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付賠償責任。

十一、離(停)職

1、本公司員工因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公司可命令停職,但經偵查處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2、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三十日前填寫《辭職申請單》核準,在未獲批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3、本公司員工離職,除“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交接人簽準后,才能辦理離職手續(xù)。

4、離職人員可以自由選擇人員進行離職面談,或由人力資源部選定面談人。面談人本著公正客觀、平等平和的原則進行面談,作好面談記錄,并作好相關解釋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有價值的信息。面談內容:離職原因、崗位績效、工作未盡事項和長遠計劃、對公司各項工作及各級各類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等。

5、公司應與特殊崗位人員簽訂離職協議,明確保密義務、競業(yè)禁止義務、補償了斷義務。

6、離職人員應按照公司《辭、離職規(guī)范流程》操作,及時辦理離職單各項手續(xù),及時辦理工作資產、辦公用品、公司相關資料等退還手續(xù)。

7、員工離職相關手續(xù)辦理完畢后,方可至公司人力資源部結算離職工資,與績效提獎相關的部分工資待發(fā)獎日至公司結算,離職手續(xù)不清的員工公司不予結算其離職工資。

十二、薪酬管理

1、公司實行薪資保密管理,公司各級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否則公司有權給予員工相應處分或者辭退處理。

(1)嚴禁向外界發(fā)布公司的薪資制度及薪資數據;

(2)嚴禁打聽他人的薪酬情況;

(3)嚴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情況;

(4)嚴禁互相之間討論薪資情況,對薪資有疑問者,應直接咨詢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或人力資源負責人。

2、薪資結構:辦公室員工執(zhí)行崗職工資、獎金的薪資結構;司機、跟車工、冷庫工為計時制工資。具體見勞動合同。

3、發(fā)放形式: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帳或者現金支付;

4、發(fā)放時間:實行月薪制的&39;員工每月15日支付(節(jié)假日提前),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參照《年薪制管理辦法》執(zhí)行;

5、薪酬及績效考核體系

(1)薪酬及績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根據經營發(fā)展規(guī)劃、經濟效益、績效考核、人員結構等情況擬定,需征求職工代表委員會意見,經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2)員工具體崗位薪資標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其崗位重要程度及其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等情況綜合確定,經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3)公司獎金分配實行按照銷售實績進行提獎的辦法,具體參照《績效考核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特定情況下的獎金分配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擬定分配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5)員工薪資需按照崗位出勤情況發(fā)放,具體參照《考勤及請假管理制度》;

(6)公司根據經濟效益、員工績效考核等情況可以逐步提高員工的薪資收入,調薪方案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擬定,報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7)員工應該服從公司的薪酬及績效考核分配辦法,在不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情況下不得提出異議,否則公司有權給予相應處分直至辭退;

6、試用期薪資發(fā)放

(1)新進試用:按個人崗位薪資標準80%發(fā)放,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fā);

(2)調整試用:實行薪隨崗變的原則,按照個人新崗位薪資標準執(zhí)行,跨月度的按照各崗位實際工作天數計發(fā);

(3)晉升試用:實行薪隨崗變的原則,崗職、津貼標準按照個人新崗位薪資標準的100%執(zhí)行,15號之前晉升的當月執(zhí)行,15號之后晉升的次月執(zhí)行。

(4)各類試用期轉正后按照個人崗位薪資標準全額發(fā)放,15號之前轉正的當月執(zhí)行,15號之后轉正的次月執(zhí)行。

7、公司保證薪資發(fā)放的科學、客觀、公正性,并接受職工代表委員會的監(jiān)督,對具體提獎計算過程情況不公開;

8、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正確發(fā)放員工的薪資,接受員工咨詢。

十三、考核

1、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月度(季度)考核及年終考核等三種。

2、試用考核(見上)

3、月度(季度)考核:

(1)公司副經理級(不含)以下人員實行月度考核管理,每月底執(zhí)行考核,次月5號前由部門秘書填寫《月度績效考核匯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上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2)考核流程及權限為:員工自評,上一級主管執(zhí)行考核,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監(jiān)督。

(3)月中調動的員工由現屬部門執(zhí)行考核,原屬部門執(zhí)行主管應如實反映其綜合表現。

(4)公司副經理級(含)以及主持工作的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實行季度考核管理,每季度末月底執(zhí)行考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填寫《中層管理人員季度績效考核匯總表》,由總經理審核確認。

(5)考核流程及權限為:員工自評,分管領導執(zhí)行考核,人力資源部綜合考核出具建議意見,總經理室審核確認。

(6)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tài)度、學識隨時嚴格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4、年終考核:

(1)每年12月底對員工進行年度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經理應參考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之出勤記錄,填寫考核匯總表送分管領導復審;

(3)年終考核的考核期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A等:

①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考勤請假制度規(guī)定日數者;

②全年曠工天數累計達2天以上者;

③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5)有下列情況者不參加考核:

①新進試用人員(參加試用期考核);

②考核期內離職者;

③復職未滿三個月或待崗者;

④特別指定或其他原因不適合考核者。

(6)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5、考核標準

(1)考核標準包括:員工工作態(tài)度、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業(yè)務能力、管理能力、發(fā)展?jié)撃艿确矫?,崗位不同考核重點不同,每項考核標準細分為各項量化考核指標。

(2)執(zhí)行考核應使用公司統(tǒng)一規(guī)范的《各級(崗)員工績效考核表》,績效考核表由各部門秘書整理歸檔,在指定日期送至人力資源部保存。

6、考核結果

(1)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分別對應A、B、C、D等四等級(對應標準見各級人員考核表)。

(2)考核等級與員工獎金分配直接掛鉤。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3

一、總則

1、為強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學的配備、統(tǒng)籌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受企業(yè)聘用的各類勞動者。

二、機構及職責

1、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人事管理職能由__(科室機構名稱)承擔。

2、人事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員工的招聘、培訓、考核、調動、辭退等具體工作和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單位所作出的決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門確實需要招聘職工時,必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先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辦調查落實報請總經理核準后,由__或__授權其他部門辦理招聘事宜。

2、__或經過授權的招工單位所招收的新員工報到時首先必須到__辦理入職手續(xù),由其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交驗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健康證明等有關證件。

3、新員工應如實填寫自身材料,企業(yè)有權向有關部門核實,如一經查實確有故意弄虛作假行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聘用:

4.1被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或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機關通緝及其他類似情況。

4.3患有精神病或傳染性、不可治愈性嚴重疾病,肢體殘缺或器官殘缺以及體檢報告內容中不符合企業(yè)要求者。

4.4品性惡劣,道德不佳者。

4.5偽造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和其他入職資格材料者。

4.6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者。

5、新員工入廠后,由__介紹到安全管理部門、保衛(wèi)部門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廠規(guī)廠紀等培訓活動,培訓完畢考試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門報到,進行車間和班組級安全教育,業(yè)務技能學習和工作試用。

6、試用期間,新員工如有以下行為,可隨時停止試用并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績達不到公司要求者;

6.2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者;

6.3非工傷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義務者;

6.4拒絕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7、試用期間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標準,除享受夜班津貼和國家法律規(guī)定相關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傭流動性較強的人員完成具體工作任務的部門,鼓勵以對外整體協議承包的方式解決。

9、各部門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內容的勞務活動時,需暫時(短時)雇傭臨時勞動力,例如裝卸工、雜工等,必須到__領取《臨時勞務審批單》,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此類勞動力,月終匯總后由財務部門開具相應發(fā)票,報銷相應費用。

四、轉正

1、新員工試用期限根據所簽訂合同期限長短,按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曾從事過相同或類似工作,短期能夠勝任本職工作,達到企業(yè)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請,由相關部門和__調查核實,報公司經理批準后試用期可酌情縮短。

2、試用期滿前一周內,新員工自我評價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由所在單位到__領取《員工鑒定申請表》,填寫后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

3、部門領導簽署意見,認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__牽頭,組織生產、技術等有關部門給與業(yè)務考核,合格后報公司經理核準。

4、通過鑒定評估的員工享有同崗同酬的待遇,計薪日期從通過評估之日起計。

5、對評估不合格的員工,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門領導嚴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__統(tǒng)一發(fā)放。

2、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缺勤、曠工、病假、事假等內容,日記考勤不得弄虛作假,凡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予該部門主管領導處罰。

3、倒班員工考勤由當班調度負責,月底由各車間報工。

4、月底報工時應背附考勤表,作為發(fā)放工資的依據。

六、休假

1、員工正常休假參照國家休假制度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按照現行統(tǒng)一假日制度執(zhí)行。

2、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和喪假。

3、事假應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但因突發(fā)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部門領導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領導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辦理請假手續(xù)。

4、請假時由所在部門領導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進行審批,特別注明請假詳細時間和截止時間,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曠工處理。

5、請事假的一律扣發(fā)此期間工資,超過一個月的要由個人承擔此期間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用。

6、員工請病假必須持公司所在地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診斷證明和與診斷結果相匹配的醫(yī)院正式收費票據、檢測化驗結果方可視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員工,醫(yī)療期從休假之日起計,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醫(yī)療期內每月發(fā)放()病假工資,醫(yī)療期滿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員工在醫(yī)療期內患病痊愈后要求復工時,該員工所在單位必須知會__。

9、其中產前十五天,產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計生機關出具證明,增加產假四十五天。

10、產假期間每月發(fā)放產假工資。

11、職工婚假、喪假為三天,每日發(fā)工資標準的日平均工資。

七、遷調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崗位,被調員工應予配合服從。如有特殊原因,應以書面形式報告,經核準后方可撤消調動。

2、各部門領導應按員工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3、員工接調動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辦理工作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部門報到。

4、員工到新職部門報到后即日起享有該崗位相應待遇。

5、因個人業(yè)務素質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辦理:

5.1進行崗位調整;

5.2所安排的崗位本人拒絕到崗的,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

5.3崗位調動后不能勝任新工作,給予一個月培訓學習期,期間發(fā)放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的基本工資。學習期滿后仍然不能勝任新崗位工作的,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

八、離職

1、離職分為兩種,第一種:辭退,指企業(yè)辭退員工;第二種:辭職,指員工自動辭職離開企業(yè)。

2、按照國家勞動法規(guī),符合下列條款,公司有權予以公開書面辭退。

2.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2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

2.3嚴重失職或,對企業(yè)利益造成損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毆打,危害團隊秩序者;

2.5偷竊、侵占、無故毀損企業(yè)財物經查屬實,性質惡劣或損失數額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

2.6無故連續(xù)曠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guī)定醫(yī)療期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3、企業(yè)辭退員工,應由被辭退者的部門領導填寫《辭退審批單》,經綜合辦核實,報公司經理批準后,發(fā)放由勞動部門統(tǒng)一格式的有關文書。

4、員工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寫《辭職申請表》,交部門領導、綜合辦、財務部門、公司經理依次審核批準后可離職,有以下情形的,可暫不辦理離職手續(xù)。

4.1給公司造成損失沒有承擔相應責任的;

4.2約定的違約金沒有支付的;

4.3工作沒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財物沒有交還的;

4.5負責的業(yè)務款項沒有回收的。

5、因擅自離職給企業(yè)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賠償,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離職者要按預定日期辦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續(xù),所在部門領導確認無誤后,知會綜合辦。離職者薪金核算以實際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為準。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4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tài)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zhí)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yè)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浔WC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3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五、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六、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七、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jiān)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八、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fā)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jiān)簽署《加班核定表》。

九、交接手續(xù)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guī)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jiān)監(jiān)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jiān)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jiān)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guī)則依據__廠組織規(guī)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制定,以達高度運用人力,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

第二條凡本廠員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據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二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部長、副部長、主任、副主任——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三)組長、副組長——由主管部長(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長(主任)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董事會核備。

(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條新進人員之任用,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應呈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層呈董事長批準。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六)未滿十六周歲者。

第六條新進人員除另有規(guī)定外,自到職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必要時可視其試用期間成績表現之優(yōu)劣予以縮短或延長之。

第七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優(yōu)良者,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呈報總經理(董事長)核準正式任用。

第八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權宜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并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層呈總經理(董事長)核備。

第九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在人事管理部門(本廠人事管理部門為企業(yè)管理辦公室)辦妥下列手續(xù):

(一)填妥本廠新進職員履歷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張。

第十條本廠員工之服務年資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本廠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辦理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

第二條本廠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遵守本廠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廠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廠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廠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廠名義。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四)執(zhí)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五)愛護工廠財物,不浪費,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六)待人接物要態(tài)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yǎng),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訂。

(九)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制度辦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訂。

第四章待遇

第一條本廠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本廠員工工資按工作性質分為: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第三條本廠員工工資標準規(guī)定見下表。

第四條工資結算辦法

(一)計時工資結算辦法

(二)計件工資結算辦法

第五條前條工資標準所列特殊崗位、職務、工齡津貼無等級之分。

第六條本廠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fā)放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員工的工資為月結算。結算時間為每月__日。

(二)員工工資每月__日發(fā)放。

第六條本廠員工年終獎金之發(fā)給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服務滿三個月者,依工作質量經董事會評核后計發(fā)獎金。

(二)服務未滿三個月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

(三)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準。

第七條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八條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調遷與差假

第一節(jié)調遷

第一條本廠基于業(yè)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第二條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并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五日,其他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第三條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第四條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二節(jié)出差

第一條本廠員工出差按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執(zhí)行。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節(jié)給假

第一條下列日期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節(jié);

(三)國際勞動節(jié);

(四)國慶節(jié)。

第二條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生產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yǎng)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七天。

(四)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可請喪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喪亡時,可請喪假六天。

(五)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九十天。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可請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可請假一星期。

注:產假系指已婚女性員工,未婚女性員工分娩或流產按病假規(guī)定辦理。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不以就業(yè)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會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四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y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廠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

第五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guī)定支給。

(一)除事假不發(fā)薪水外,其余請假未逾規(guī)定天數或經延長病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發(fā)給基本工資的60%。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fā)。

(三)公傷假工資照發(fā),且其治療費用憑治療單據全額報銷。

第六條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并送企業(yè)管理辦公室登記后,始為準假。凡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準續(xù)假而缺勤者,除因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并于事后三天內依規(guī)定呈核外,應以曠職論處。

第七條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guī)定呈請批準:

(一)副總經理、助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總經理核準,超過三天層呈董事長核準。

(二)(副)部長、(副)主任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副總經理(助理)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含七天)層呈總經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層呈董事長核準。

(三)其余人員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部長(主任)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層呈所屬副總經理(助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層呈總經理核準。

第八條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書明理由,病假超過三天者(含三天),應檢附醫(yī)師證明文件。惟外傷可顯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一節(jié)考核

第一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之責任。每月一次,應按《__廠員工考核實施細則》(另定)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年度工作考核應于員工到職屆滿三個月后之當年年底辦理。由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guī)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條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經總經理報請董事會核準后發(fā)給特別年終獎金(數額由董事會商定,但不應少于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列B等者發(fā)給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之年終獎金,列C等者發(fā)給當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終獎金、列D等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列E等者予以辭退。

第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組長及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其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余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部長(主任)核定。

第二節(jié)獎懲

第一條員工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及獎金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廠或公眾利益之行為,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

1、、細心維護工廠財物及設備,致節(jié)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fā)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fā)給獎金:

1、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工廠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fā)明,經采納施行后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工廠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工廠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6、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7、對本身主管業(yè)務表現出卓越才能,品德優(yōu)良,服務成績特優(yōu),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工廠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第二條員工之懲誡,分為警告、記過及免職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2、擅用他人經管之工具及設備者。

3、拒絕警衛(wèi)檢查其攜帶之物品者。

4、涂寫墻壁、設備有礙觀瞻者。

5、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工廠發(fā)生損失者。

3、行為不檢,有損工廠聲譽者。

4、指揮不當或監(jiān)督不周,致部屬發(fā)生重大錯誤,使工廠發(fā)生損失者。

5、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6、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7、一年內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免職:

1、在工廠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廠業(yè)務機密者。

3、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4、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5、無故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6、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jié)重大者。

7、利用工廠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9、未按照規(guī)定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fā)生錯誤,使工廠蒙受損失者。

10、故意損壞工廠財物者。

11、在工廠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

12、在工廠內打架斗毆者。

13、散播有損工廠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過失行為,而引起災害者。

15、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6、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機關予以處罰者。

17、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并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四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五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fā)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章離職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廠規(guī)章之嫌疑,情節(jié)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二條前條各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fā)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fā),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條本廠因業(yè)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事前三十日預先通告。

員工對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廠亦可隨時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第五條員工在接到前條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fā)。

第六條依照第五條規(guī)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fā)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guī)定,加發(fā)資遣費(但如系本廠發(fā)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

在本廠連續(xù)工作期滿一年者,發(fā)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員工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為準。

第七條員工辭職,應于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但不發(fā)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八條員工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或永久離開本廠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廠發(fā)生損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賠償。

第八章教育與訓練

第一條本廠視業(yè)務需要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yè)務、技能或質量之教育與訓練。

第二條有關教育與訓練,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

第三條本廠為教育與訓練之執(zhí)行可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諉。

第四條本廠視實際需要,可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yè)務講習。

第五條各種教育與訓練或講習,于期滿后均應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為員工考核資料之一。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guī)程經呈請董事長核準后公布實施。

第二條本規(guī)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總經理呈請董事長核準修訂之。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6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fā)展,提升企業(yè)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guī)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zhí)行本規(guī)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guī)劃、人員動態(tài)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yōu)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yè)務發(fā)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回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說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tǒng)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guī)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yè)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yǎng)、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yè)知識與專業(yè)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后一周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guī)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xù),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戶籍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xù)。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入職后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fā)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yè)或進修畢業(yè)。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xù),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7

一、目的:

為使學校人事檔案管理與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guī)則。

二、內容:

1、歸檔制度

(1)對資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要求。

(2)按照資料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

(3)將資料放入檔案,并輸入資料庫。

2、核查制度

檢查核對一般定期進行。但突發(fā)事件之后或對有些檔案發(fā)生疑問之后也要進行檢查核對

3、保衛(wèi)制度

(1)指定專人負責檔案保管。

(2)備齊必要的存檔設備。

(3)檔案柜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4、統(tǒng)計制度

(1)人事檔案的數量。

(2)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

(3)檔案整理和保管情況。

(4)檔案及設備利用情況。

5、轉遞制度

檔案轉遞一般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

(1)取出應轉走的檔案;

(2)填寫人事檔案轉遞記錄;

(3)按發(fā)文要求包裝、密封

6、借檔制度

(1)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并加蓋公章。

(2)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3)證明材料由人事處審閱,加蓋公章,然后登記、發(fā)出。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8

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細節(jié)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強人事管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等是怎樣的呢?以下是詳細的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yè)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xù)。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xù)。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guī)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fā)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guī)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fā)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后,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系情況表》,然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yè)務部門主管復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復試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并辦理體檢手續(xù)。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并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自愿書、醫(y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xù),并經人力資源審核后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yè)、有固定住房、北京戶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責任: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后方能解除擔保責任;

六、擔保人應于員工離職半年后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責任,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tǒng)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后,暫緩辦理,并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yè)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yè)證》或《暫住證》、《畢業(yè)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xù)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xù)后,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fā)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后一周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并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yè)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準。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可以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準后,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fā)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yōu)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qū)域為分數選擇區(qū)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于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fā)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fā)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xù)聘用。職員如不續(xù)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后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并根據業(yè)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yōu)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yè)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內容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guī)章的講解;

2、企業(yè)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4、請業(yè)務部門進行業(yè)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

三、視業(yè)務的需要,挑選優(yōu)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yè)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chuàng)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并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后立即叫技術中心統(tǒng)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guī)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后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接受培訓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zhí)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后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x。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yè)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fā)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chuàng)新能力,通過培養(yǎng)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fā)展保持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yè)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復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復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yè)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jié)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yè)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zhàn)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yǎng)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guī)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yè)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復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yè)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八、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jié);

十二、執(zhí)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閑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閑書、玩游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五個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時(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xù)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xù)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yè)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yè)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yè)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guī)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guī)定。

一、節(jié)假日:

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jié)(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yè)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fā)當日工資;曠工連續(xù)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y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fā)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zhí)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tǒng)一定為__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責任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后,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__元/月、午餐補助__元/月、住房補助__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yè)務部門的業(yè)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fā)”部分執(zhí)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fā)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fā)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9日發(fā)給(如遇節(jié)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系;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guī)定中第五章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后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yè)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yōu)秀的人才,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直在優(yōu)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后備干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考慮后備干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guī)定)和組織經營情況,統(tǒng)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yōu)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yè)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__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guī)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鑒定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內容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yè)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或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guī)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fā)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zhí)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guī)范、給公司業(yè)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guī)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xù)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fā)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xù),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xù)辦妥后再予發(fā)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系調入公司的職員,應于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系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__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系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系,辦理退檔手續(xù)。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tǒng)一管理的《就業(yè)證》、《暫住證》、《畢業(yè)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xù)后,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guī)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y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zhí)厥饫щy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jié)費: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婦女節(jié)、勞動節(jié)、端午節(jié)、兒童節(jié)、國慶節(jié)等),公司將發(fā)放適當的過節(jié)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yè)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yè)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9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錄用工作規(guī)范化、程序化,以適應企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精神,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一、員工錄用

1、員工錄用必須貫徹提高公司員工整體素質,充實基礎,堅持回避制度。

2、調入(應聘)我公司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好、作風正派,愿為公司發(fā)展貢獻力量;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須具有近期市級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方可錄用;

(3)聘用深戶和非深戶員工,都需有深戶人員擔保方可錄用。原則上擔保書要求擔保人親自到公司填寫,其條件是深圳市居民,滿25歲以上有穩(wěn)定工作及收入,并預留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一式兩份,公司、擔保人各一份。

二、應屆畢業(yè)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應屆畢業(yè)生的入戶手續(xù)由公司財務行政部門統(tǒng)一辦理,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原則上由畢業(yè)生預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費用予以報銷。

三、深圳市外員工的調入

1、深圳市外員工調入需符合人事局規(guī)定的調入條件。

2、調入發(fā)生的費用由員工自理。

四、勞動合同的簽訂

1、公司招入的應屆畢業(yè)生,經考核合格者,原則上簽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可簽定試用合同),經試用期合格者視情況簽訂一年或兩年勞動合同,或簽訂公司與員工協商同意的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并于公司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經公司領導審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續(xù)簽。

五、辦理暫住證的有關規(guī)定

1、經公司試用合格的員工給予辦理暫住證。

2、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滿離職、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因辦理暫住證所需全部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員的離職、辭退、開除:

1、離職

員工主動要求離職或不再續(xù)簽合同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在辦妥物資、財務、證件、工作移交等有關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開除處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項,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關事宜給公司造成各種損失的權利。

2、辭退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公司有權辭退違法違章的員工并解除勞動合同。

3、開除

凡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或其行為為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者,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由財務行政部門統(tǒng)一辦理有關手續(xù)。

七、保險

為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基本醫(yī)療保險暫行規(guī)定》、《深圳經濟特區(qū)失業(yè)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以下規(guī)定:

1、凡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均辦理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直接發(fā)給員工個人。

2、員工保險費按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為繳費工資投保,該基數由公司財務行政部統(tǒng)一設定,員工須服從無異議。該基數應不低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繳費工資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繳費工資的上限。公司財務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會保險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調整幅度的基礎上對公司員工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員工亦須服從無異議。

3、員工個人繳交養(yǎng)老保險金比例按《深圳市養(yǎng)老保險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4、職工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在職工當月薪水體現,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guī)定》的計算標準。

5、對已離職、辭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的人員不再繳交各類保險。

6、因工作關系,凡調入公司的員工,養(yǎng)老保險金繳交時間從該員工轉正起開始繳交,如需補交入公司前或試用期(非正式錄用)的養(yǎng)老保險金,由其本人繳交。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0

為了完善公會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會人事管理,促進公會團隊建設,突出以人為本,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會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公會穩(wěn)步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請加入七維空間網游公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會員管理制度要求:

1、無條件服從管理員的一切安排

2、必須改入會修改:馬甲,新號便是以后的大號,謝絕玩玩看的態(tài)度

3、認真看過公會管理制度,并自覺能夠遵守服從;

4、要有一定團隊意識和待人技巧,我們不歡迎不能合群、人品有問題的玩家。

5、入會必須上歪歪,歪歪頻道__。每星期最少在線30小時次以上

7、嚴禁談論及張貼反動、色情、等有關話題

8、不能已公會名字進行欺詐,賭博,私自對他人進行辱罵

紅馬甲(即子頻道管理員——ca)發(fā)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紅馬甲發(fā)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條即可):

1、外交部、外宣部、接待部正式成員由其部門部長推薦,可成為外交、外宣、接待等子頻道管理員。

2、紅馬甲每天在線時間不少于4小時,達不到或未遵守公會規(guī)矩將會撤消

3、其他公會會員,凡公會歪歪貢獻度達到300以上,麥克風正常者,均可申請一個房間的子頻道管理員。但需有其申請頻道的總負責人推薦。

紅馬甲管理制度要求:

遵從會員馬甲基本制度要求;

1、紅馬甲不可隨意使用權限,不可無理由的移動房間內人員,禁麥,禁止打字等管理行為;

2、紅馬甲不可隨意辱罵其他成員,修改頻道信息。

3、紅馬甲在掛機時,必須到掛機房間掛機,休息時必須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則因此帶來的會員投訴,擅離職守等后果自行負責

黃馬甲(即全頻道管理員——ma)發(fā)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黃馬甲發(fā)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條即可):

全頻管理、會長、副會及個部門部長和副部長可頒發(fā)黃馬甲。

黃馬甲管理制度要求:

1、遵從會員馬甲基本制度要求;

2、所有黃馬甲不可擅自增刪公會歪歪頻道,修改頻道信息。如有需要增刪頻道或修改頻道名稱,必須有正當理由,且須先經過會長同意;

3、黃馬甲不可以權謀私,隨意使用黃馬甲權限,影響公會其他會員。不可發(fā)與公會無關的全頻道廣播;

4、黃馬甲必須嚴格遵守公會歪歪馬甲管理制度發(fā)放馬甲,不可因任何私人原因肆意發(fā)放不合格馬甲。如有特殊情況,在與其他黃馬甲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可發(fā)放相關馬甲;

5、任何情況下,黃馬甲均不可辱罵公會會員,踢出公會會員出頻道,封其id或ip。若公會會員嚴重違反公會規(guī)定,可先撤銷其會員資格,再進行其他處理;

6、黃馬甲有接待指導新人、接待外交的義務,所有黃馬在除掛機狀態(tài)下外,均應及時接待新人及外交;

7、長時間不上線,或長時間不上歪歪的黃馬甲,或上歪歪也不接待新人及外交的黃馬甲,均應及時撤銷其黃馬甲權限。

8、所有管理操作必須在歪歪管理處發(fā)帖記錄。

9、黃馬甲在掛機時,必須到掛機房間掛機,休息時必須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則因此帶來的會員投訴,擅離職守等后果自行負責

10、4、黃馬甲每天在線時間不少于6—8小時,達不到或未遵守公會規(guī)矩將會撤消。會員貢獻必須達到200才允許上黃!

11、任何管理人員任何時間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馬甲,應聘為管理人員的,可經兩天試驗期限為準,若能夠達到,則批準管理

二、管理層解職

1、工會的管理人員解職分為:停職,辭職,免職三種。

2、自行辭職的,必須自辭職日起前三天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辭職申請,并說明理由,人事部門可根據以前的工作記錄來決定是否聘請其為榮譽會員,并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具體內容另行決定。

3、人事部有權就以下情況,決定是否勉去其職務或開除工會:

①長時間不在線,不處理手頭工作的;

②嚴重違反工會會制度,屢教不改的;

③影響公會聲譽的;

④不服從上級安排,嚴重個人主義的。

三、行政管理層請假制度

請假者必須于告假前,以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人事部門得以有足夠時間找人代替其以前的手頭工作。

四、其他

因公會歪歪對外完全開放,非會員亦可進入。公會管理房間,以及各部門的相關管理房間,特殊用處房間均應設置密碼。并應告知相關人員密碼,且保證相關人員不對他人泄露密碼。

五、馬甲人性化管理

采取馬甲上下制,含義是:黃馬甲暫時更換成紅馬甲,紅馬甲暫時更換會員。要符合下面的條件

1、在管理人員的任期中,覺得最近管理比較累,想放松下

2、在管理人員的任期中,受現實生活的壓迫等問題,

3、每天還能上網上yy的管理,只是時間比較少

可以幫你更換馬甲的權限,由黃馬甲更換成紅馬甲,紅馬甲更換成會員。但必須要推薦位素質好有管理能力的信任的朋友來代替你的位置,必須是本公會的成員,等你有時間有精力了繼續(xù)做你原來的工作職位。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1

一、業(yè)績(50分)

1、考勤(10分)簽到:上午7:30——8:10下午1:30——2:10(冬令時1:50--2:10)每天座班五節(jié)。每缺簽一次扣一分,座班每缺一節(jié)扣2分。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寫好請假條調好課雙方當事人簽字,學校批準后方可生效。2、教學常規(guī)(10分)

2、按《徐門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評估。

3、教學質量(30分)按鄉(xiāng)競賽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質計算。

二、政績(50分)

1、教育科研:凡在本學年度獲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論文,經鑒訂獲省,市,縣級分別獎10,8,6分

2、學科競賽:凡在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活動中獲市,縣,鄉(xiāng)級獎項的分別獎8,6,4分

3、體,衛(wèi),藝工作:凡完成學科基本任務以外,主動申請代其它學科的,經學校研究分配能夠完成任務的每多一學科獎20分。

4、校園管理:凡在職責以外主動承擔校園管理工作的(如班主任),獎10分。在班級管理中失分的要減去,減完為止。

5、優(yōu)質課:凡參加鄉(xiāng)以上優(yōu)質課教師,除本人晉級,評先同等條件優(yōu)先外,分別獎4,6,8分。

6、凡發(fā)現教師亂推銷引起不良反應,經調查核實,實行“一票制”作為末位淘汰對象。

以上兩項合計得分就是本學年度個人工作的評估,分數的多少作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據。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2

入職手續(xù)

(一)證件必須經人事部門確認新進人員核準聘雇應依下之規(guī)定向公司人事部辦妥下列手續(xù)方能入職:

1、個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張、

2、身份證復印件二張(持臨時身份證者應在有效期內補交正本)、

3、近期個人身體健康證(必須是鎮(zhèn)級以上公立醫(yī)院)、

4、個人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個人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入職登記表等相關表格,并確保其資料的真實性、

(二)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人事部的培訓,熟悉公司相關制度

1、新入職員工報到后,人事部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應遵守之事項進行入廠培訓、

2、人事資料建檔:員工之人事資料由人事部門于員工報到兩個工作日內建妥人事資料并存檔保存(包括電腦檔案)、

3、新員工之工作分配:員工報到后依上級主管之指派分發(fā)工作,由人事部將新員工介紹給所屬部門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進行上崗前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特殊情況必須經上級主管核準后方可變更),行政人事規(guī)章制度。

(三)晉升:公司全體員工晉升機會均等。

(四)試用期間:所有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1至3個月(特殊崗位例外),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表現突出者或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縮短試用期,管理制度《行政人事規(guī)章制度》。

離職手續(xù)

(一)如果在試用期內無法適應工作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公司將隨時終止勞務關系。

(二)試用期滿的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領導核準后交接完畢方可離職。

(三)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并交所在部門主管審批后由人事部轉交公司領導審核并存檔、

(四)經公司領導批準離職人員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員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員簽名、部門主管簽名(證明其所有工作事項、物品移交完畢)后在門衛(wèi)處等待,由財務部核實交接表無誤后領取工資。

(五)所有離職人員領取工資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內食宿。

(六)特殊情況的離職人員,做特殊處理。

獎懲制度

獎勵:對改善管理、提高品質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嚴格控制成本、

對節(jié)約開支有顯著貢獻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卓有成效者、為保護公司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檢舉違紀違規(guī)人員、揭發(fā)行為者、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業(yè)績突出者,對以上表現突出的員工由各部門主管提報,經公司領導評估后,將給予口頭或書面表揚、物質獎勵、特別加薪或者晉升等不同形式的獎勵。

處罰:對違反公司制度,將依據違紀情節(jié)給予罰款、警告、記過或合并處分,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且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凡違反勞動紀律、住宿規(guī)定、就餐規(guī)定、門禁制度、安全衛(wèi)生守則、玩忽職守者,視情節(jié)輕重及有無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處以上款所列相應之一處罰。

投訴制度

公司任何員工都享有投訴的權利,投訴的方式為:

1、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進行處理或上交。

2、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至公司領導。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3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員工在作業(yè)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舞弊,收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4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tǒng)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xù)。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尚未恢復者;

(2)被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fā),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__基本工資/30天)計發(fā)。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fā)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fā)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fā)。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tǒng)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fā)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guī)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fā)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jié)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fā)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五、獎懲

1、每月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對于在當月工作突出、表現優(yōu)異的員工在下月的績效工資中給予適當獎勵。

2、年終獎勵:每年年終評定優(yōu)秀員工獎,由部門主管書面提出備選優(yōu)先員工名單,經公司相關部門主管評議后,總(副總)經理批準。獎予員工一定的獎金及頒發(fā)由公司總(副總)經理簽署的表彰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yè)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guī)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或工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賂者;

(6)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營業(yè)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jié)嚴重者。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學院章程,規(guī)范學院人事管理,保障學院各類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依法辦學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公開、競爭、擇優(yōu)方針。

第三條學院教職員工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學院根據需要合理確定教職員工總量和教職員工比例。

第四條學院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設置內部組織機構和崗位,決定機構和崗位名稱、目標任務、崗位任職條件以及崗位的類別和等級。

第五條學院人事處是人事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全院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學院具有事業(yè)單位編制的教職員工。

第二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七條學院新聘用教職員工,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學院公開招聘工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間進行。

第八條公開招聘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一)各學系、部處根據工作需要向人事處申報招聘計劃,明確招聘條件,人事處進行審核,報經院長辦公會議審批后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人事處收集和初步審核應聘材料,組織應聘者進行面試,按照程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將擬錄用名單報上級人事部門。

(三)完成上級人事部門和人事處規(guī)定的程序后,由人事處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九條學院內部崗位人選進行競聘上崗,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方案;

(二)公布公示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xù)。

第十條學院內部崗位競聘工作在學院黨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原則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條學院教職員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學院與教職員工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條新進教職員工與學院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試用期(見習期)原則上為12個月。

第十四條教職員工在學院連續(xù)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學院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教職員工連續(xù)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學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教職員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xù)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學院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教職員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學院人事處,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學院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39;人事關系終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學院根據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己藨斅犎》諏ο蟮囊庖姾驮u價。

第二十一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己私Y果作為調整教職員工崗位、工資以及續(xù)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學院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對教職員工進行培訓。教職員工應當按照學院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列支。

第五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四條教職員工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教書育人,愛崗敬業(yè),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zhí)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突發(fā)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yǎng)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五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教職員工違學院規(guī)章制度的,學院責令其改正或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違合同義務的教職員工追究違約責任;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學院可變更其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教職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連續(xù)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6個工作日的;

(七)一學期內發(fā)生2次以上一般教學事故,或者發(fā)生嚴重教學事故的、發(fā)生重教學事故的;

(八)其他嚴重違紀律的。

第二十八條處分分為警告、箭、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箭,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二十九條教職員工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fā)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可以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條教職員工資按照有關規(guī)定依法執(zhí)行,實行學院績效工資方案。

第三十一條教職員工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條學院及其教職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教職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三條教職員工符合國家規(guī)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七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教職員工與學院發(fā)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教職員工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六條負有學院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三十七條對學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教職員工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jiān)察機關投訴、舉報。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違本辦法規(guī)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三十九條人事處和其他部門負責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6

第一條、為規(guī)范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管理,根據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區(qū)縣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建設的意見》(x辦發(fā)[20__]12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fā)大x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x委發(fā)[20__]22號)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服務項目,是指依法進行的各項行政審批、審批上報、核發(fā)(證)照、備案等行政行為。

第四條、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及協調與管理。

第五條、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則確定:

(一)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的要求;

(二)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應包括項目辦理過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據,窗口單位不得隨意增設辦理服務項目的前置條件;

(三)辦事程序的設定應包括項目辦理的全部過程;

(四)承諾時限應在法定的期限內根據高效原則和項目辦理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縮減;

(五)收費項目須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費文件和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第六條、服務項目實行動態(tài)管理:

(一)窗口單位依法設立、取消或部門間調整、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申報確認;

(二)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可根據服務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第七條、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變更,相關窗口單位應及時制定相應的內部運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據情況授予服務窗口及人員相應的辦理權限。

第八條、服務項目實行“服務內容、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六公開。

第九條、服務項目的辦理:

(一)服務項目的受理、初審、繳費、轉報、核發(fā)證(照)等環(huán)節(jié),應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二)已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許可證項目和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原單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調整項目收費及變動相關手續(xù),應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備案;服務項目公布為免費的,一律不得收費。

第十條、凡違反本制度,經查實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7

第一節(jié)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yè)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在公司主管領導的指導下,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下列工作:

1、負責人力資源規(guī)劃的制定;

2、負責人員招聘、培訓、考核工作;

3、負責公司勞動用工制度、薪酬激勵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4、負責辦理員工社會保險事宜;

5、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從業(yè)人員職級劃分如下:

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

中級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主要工程技術人員。

普通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業(yè)務主管、普通技術人員。

助理職員,包括各部門從事一般工作的員工。

普通員工包括:一般職員、技術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設立堅持“因事設崗原則”,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崗位獲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條公司人員編制數額按公司經營運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開始前定編,經總經理和董事會核批后實施,堅決杜絕因人設崗,人浮于事的現象。

第二節(jié)任用

第六條從業(yè)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計劃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務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置。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二)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核準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員及助理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報總經理核準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單位如因業(yè)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應先依新進人員任用事務處理流程規(guī)定提出申請,普通管理人員以下崗位經主管人事副總經理核準,中級以上崗位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

第九條新進人員面試或測驗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xù),原則上試用3個月,期滿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現突出者,可視情況縮短其試用期。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背景調查,并按學歷及實際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條除公司正式職員外,本公司可按業(yè)務需要聘雇臨時人員,其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條件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者;

(二)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通輯有案,尚未銷案者;

(四)參與黃賭毒者(正式員工在合同期內有此行為,一經發(fā)現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xù)者;

(七)經其他機構開除者;

(八)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九)未滿十六周歲者;

(十)公司負責人,不合于公司法規(guī)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或品行不良,或發(fā)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實者,可隨時停用。新進人員在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xù):

(一)填妥本公司新進員工履歷表;

(二)提交學歷證件、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點醫(yī)院體格檢查證明;

(四)提交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無證明書者應提供有關查詢電話及地址);

(五)提供經濟擔保并與擔保人簽定擔保合同書,擔保人應保證被擔保人服務期間行為、財物及安全等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七)簽訂保密協議、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書及崗位聘任協議。

第三節(jié)服務守則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列載,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的工作,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五條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直言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zhí)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yè)務上的機密。

(四)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工作守則。

(六)維護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養(yǎng),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yè)務相關行業(yè)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yè)。

(九)待人接物要態(tài)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yè)務有關人士或公司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措款項。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其中屬故意行為者,應另加處罰。

第十七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則上均休假,特殊情況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條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具體作息時間依季節(jié)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執(zhí)行。

第十九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上、下班須親自簽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fā)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并報考勤員登記。

第二十條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時間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前項規(guī)定限制。

第四節(jié)請假、休假

第二十一條從業(yè)人員請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請假、休假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請假逾期,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經醫(y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業(yè)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一個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明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條請假期內薪資,依薪資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請假程序及批假權限:主管以下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并提供有關證明,一并遞交部門經理簽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簽批后到行政人事部辦理手續(xù),假滿后應及時按原批假程序銷假,未及時銷假者按曠工處理。集體外出活動應填制“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表”,個人外出活動時應填制“個人外出活動審批表”。

第二十五條法定假日另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無償獻血200cc以上的職工可給假三天療養(yǎng),視為出勤。

第二十六條其他規(guī)定:探親、年假、事假年累計不得超過45天。

第五節(jié)員工教育培訓

第二十七條員工教育培訓分為職前教育和在職員工的業(yè)務培訓,具體參照《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節(jié)考核

第二十八條公司每季度對員工就“德、勤、能、績”進行全面考核??己私Y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為年度考核期,各部門經理應對其下屬員工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評核??己私Y果應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匯總。

第三十條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體做法見《員工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由董事會考核,其它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或經授權的總經理考核,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員及助理人員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門經理考核。

第七節(jié)調遷

第三十二條各部門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根據所屬員工個性、學識、能力及志愿,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三十三條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并與接任員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崗位。

員工辦理交接應填制交接清單,待各有關部門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辦理有關調遷手續(xù)。

第八節(jié)免職

第三十四條從業(y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解聘:

(一)違反本公司規(guī)章,情節(jié)嚴重者;

(二)有違法犯罪行為,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者。

第三十五條前條第(二)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不得要求補發(fā)停職期間之薪資。

第三十六條自解聘之日起,薪資停發(fā),并應立即辦理移交。

第三十七條本公司因業(yè)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事先預告,其預告期間規(guī)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務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預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務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預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務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yè)人員對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可隨時解雇,并照上述規(guī)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三十八條從業(yè)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先通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周請假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其請假日薪資照發(fā)。

第九節(jié)辭職

第三十九條從業(yè)人員如感工作不適或其他原因想辭職,應于三十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及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具意見后,呈報總經理核準;其為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簽具意見后呈轉董事會核準;其為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批準。核準辭職后,再轉回行政人事部,據以填制薪資通知單轉財務部門辦理停薪。

第四十條行政人事部依據辭職申請書發(fā)給“離職審批表”,通知本人于奉準離職日當天下班前依離職通知單上應辦理事項,逐項辦妥移交,辦理完畢后,由相關部門及行政人事部審核無訛后,并簽章轉財務部門核計當月薪資(除特準外,均于下次發(fā)薪日發(fā)給)。并可依其申請,發(fā)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fā)給任何補助或獎金,薪資發(fā)至批準離職之日。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解職處理。

第四十一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導致公司損失者,將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根據離職審批表于當日即行辦理下列事項:

(一)登記人員變動記錄薄。

(二)注銷控制內人員狀況登記表。(花名冊)

第四十三條人事主管視情況應約談離職人員,并將面談結果填入離職人員檔案,以作為人事流動率檢查參考。

第十節(jié)保險

第四十四條凡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的正式職員均可享受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及生育保險。

第四十五條上述保險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手續(xù),保險單據及相關手冊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保管。

第四十六條正式職員在聘用期內,均享受上述保險。凡職員與公司解除合同,公司為其辦理的各類保險隨解除合同當月起停止。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8

為使醫(yī)院在醫(yī)療市場競爭中取得優(yōu)勢,立于不敗之地,使我院的人力資源得到充分開發(fā)、利用和及時補充,使人員的選配、使用、培訓與管理符合醫(yī)院的組織結構有效運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計劃

(一)醫(yī)院根據中、長期發(fā)展的規(guī)劃和要求,結合自身的經營目標和管理職能,本著“精減高效”的原則,設置和增設必須的工作崗位,提出近期和中期的用工編制和用工計劃。

(二)辦公室根據用工計劃,以及各中心提出的人事增編申報表,擬定招聘計劃,報院長及總公司批準后,再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聘形式

(一)內部選拔:其目的是為了充分開發(fā)醫(yī)院內部的人力資源。

1、提升:為激勵員工奮發(fā)向上,不斷進取,當有重要崗位缺員時,首先在醫(yī)院內部符合條件的后備人員中挑選上報,經考核合格后可提升。

2、借調:通過借調的形式,對準備提拔的員工借調在擬聘崗位上進行試用,經考核合格后提升。

(二)外部多渠道招聘:其目的是為了廣納人才,充分吸引外部的人力資源。

1、在報紙上刊登招聘廣告;

2、通過網絡掌握人才信息或到人才市場,收集人才資料;

3、熟人推薦和職介所介紹;

4、日常人才資料的收集與儲存;

5、開專場招聘會。

三、招聘的原則

(一)“少而精”的原則:凡是招聘來的人員一定要充分發(fā)揮其作用,防止人浮于事。

(二)“寧缺勿濫”的原則:在無合適人選的前提下,一個崗位寧可暫缺,也不能濫竽充數。

(三)“公平競爭”的原則:只有公平競爭才能吸引真正人才,激勵人才,使才脫穎而出。

(四)“增人增效”的原則:無論是上新項目,還是添新設備而擴編招聘,一定要考慮能否增效。

四、招聘程序

醫(yī)院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程序:刊登招聘廣告→收集應聘者資料→填寫《應聘書》→審核應聘材料的真實性→根據需要招聘的崗位、人數和要求進行分類、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及考核內容→通知應聘者考試和面試時間→組織相關人員參加考試和面試→研究確定擬錄用的人員及試工時間→確定試用期及相應薪酬。

應聘者個人資料應包括:照片、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上崗證、個人簡歷及有關資料,辦公室驗原件留復印件。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素質要求

1、有愛崗敬業(yè)的精神;

2、有誠實負責的態(tài)度;

3、有扎實的專業(yè)知識;

4、有鉆研創(chuàng)新的能力;

5、有團結合作的意識;

6、有市場競爭的理念。

(二)各崗位要求

1、高層管理者: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有較豐富的管理工作經驗,有較高的專業(yè)水平和較強的決策、組織、協調、指揮能力。

2、中層管理者:大學??埔陨蠈W歷,中級以上職稱,有一定的專業(yè)知識和較好的文字能力及表達能力,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學科帶頭人:本科以上學歷,副高以上職稱,有較強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操作能力,有組織、指揮、協調能力。

4、各專業(yè)技術人員:醫(yī)生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相關職稱;護士要求中專或大專以上學歷及相關職稱,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能運用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從事本崗位、本專業(yè)工作。

5、其它:初中以上學歷,勝任本崗位工作。

六、招聘測試的內容

(一)心理測試:現場隨機提問,測試應聘者的智力水平和個性差異。

(二)知識測試:出題進行筆試,了解應聘者的專業(yè)水平、知識面及文字能力。

(三)模擬測試:假設應聘者擔任某崗位某職務的工作,如何處理所面臨的問題(含現場技術操作考核)。

(四)面試:與應聘者充分交流,了解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19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yè)人員。

二、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yè)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通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yōu)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然后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并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xù),辦妥報到手續(xù)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2正規(guī)醫(y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7養(yǎng)老保險手冊、就業(yè)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huán)境、工作流程、業(yè)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

六、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按照公司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的,如未滿16周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人事員工規(guī)章制度篇20

為提高企業(yè)效率,規(guī)范內部管理,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根據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對__有限公司內部員工(含加盟商、廠商促銷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一條招聘

1、企業(yè)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yè)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畢生,年齡18—28周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huán)節(jié)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為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上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后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后給予辦理轉正手續(xù)。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后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柜臺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qū)級醫(y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員工待遇:

1、節(jié)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jié)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fā)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fā)加班費。

2、員工轉正后簽定《勞動合同》?!秳趧雍贤泛灦ê蟀磸B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后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獎懲

(一)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fā)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采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斗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叁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jié)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yè)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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