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作為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復雜的現代社會問題至關重要。下面小編給大家提供一些食品安全條例制度參考,希望對大家寫食品安全條例制度有幫助。
1、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凈。
2、徹底加熱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必須達到70度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在食品出鍋后盡快吃掉。
4、妥善貯存熟食品,應在60度以上或10以下的條件下貯存熟食品。
5、貯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須再次徹底加熱,加熱時應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達到70度以上。
6、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的接觸,用于處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開。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間歇后,必須把手洗凈。
8、保持加工操作間的清潔,所有用來制備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須保持絕對干凈,抹布應每天更換,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
9、避免昆蟲、鼠類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
一、食品經營者對其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二、食品經營者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
四、從事食品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guī)定。
五、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時,應當索取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七、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八、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九、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十、禁止經營《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并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十二、協(xié)助食品安全管理機關清查和處理不合格食品。
一、對幼兒的教育
(一)教育目標
主要是讓孩子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知道在園內、外的活動中可能發(fā)生的常見事故,掌握在危險情況下的避險方法,初步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二)教育內容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意識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guī)則,識別交通信號、標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車、乘船、乘機的知識,知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其他報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災類型和起火原因的簡單知識,養(yǎng)成不玩火、不抽煙、不隨便燃放煙花爆竹,不帶火種進山林等良好習慣,知道或火災報警方式。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辦法和在公共場所、山林火災中逃生的自救常識。
(4)食品衛(wèi)生教育。不吃腐爛食品,不隨便買零食,懂得簡單的食物中毒預防知識,知道醫(yī)療急救電話。
(5)簡單的體育運動安全知識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處置常見動植物傷害的簡單知識。
(8)飲水衛(wèi)生知識。
(9)預防常見病和傳染病的基本知識。
(10)紀律教育。要公眾或集體場合,聽從老師指揮,不亂走、亂跑、不擁擠打鬧。
二、對教師及其他員工的培訓
(一)教育目標
教育他們關心愛護幼兒,認真履行保護幼兒安全的職責,落實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并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guī)、規(guī)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幼兒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二)教育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園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幼兒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qū)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幼兒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并能有效告知幼兒,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幼兒逃生避險。
(5)食品衛(wèi)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并了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幼兒在勞動、體育、競賽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幼兒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幼兒、關心幼兒的師德教育。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幼兒健康心理的常識。
一、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yè)負責人、崗位責任人員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明確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二、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和政策及時對員工進行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發(fā)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對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積極協(xié)助食品生產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二、食品批發(fā)經營者對零售商退回或者從零售商和消費者手中召回的過期、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按規(guī)定退回上級批發(fā)商或者生產廠家,或者作銷毀等無害化處理,并記錄退回、無害化處理情況。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記錄事項。
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qū)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qū)和非食品區(qū)、食品區(qū)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qū)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加辛〖病?、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yè)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wèi)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wèi)生管理,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wèi)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huán)節(jié)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yè)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fā)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q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及時向工商、衛(wèi)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guī)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huán)節(jié),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fā)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guī)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jiān)督。
1、學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屬地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屬地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實行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和24小時留樣制。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guī)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39;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fā)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qū)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
三、食品衛(wèi)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并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并保持個人衛(wèi)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wèi)生制度的監(jiān)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wèi)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
(八)發(fā)現問題,由衛(wèi)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四、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fā)業(yè)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guī)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yè)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yè)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yè)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fā)、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yè)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fā)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yè)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wèi)生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衛(wèi)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yè)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fā)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jiān)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guī)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xié)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jiān)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qū)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qū)域,以明顯的標志區(qū)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jié)、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fā)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餐廳工作人員應從食品衛(wèi)生、餐具衛(wèi)生、環(huán)境衛(wèi)生、個人衛(wèi)生等方面依據國家食品衛(wèi)生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具體要求,并把各項要求納入嚴格的衛(wèi)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實到崗位責任制中去。把各項要求納入嚴格的衛(wèi)生管理制度,作為對餐廳各工作崗位考察評比的重要內容。
一、食品衛(wèi)生
1、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的有關規(guī)定,菜肴、原料、調味品等食品必須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嚴禁使用過期、變質、無標識的食品。飲用水必須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2、洗滌整理原料時,污物雜質和廢料必須清除干凈。清洗要徹底。蔬菜與肉類、水產品須分池清洗干凈,然后分類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的標記,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發(fā)放,應本著先進先出先用的原則,以防止日久變質。
5、存放在冰箱內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開,不留隔餐隔夜的飯菜。冰箱應經常沖洗,保持清潔干凈。
6、發(fā)現飯菜不新鮮時,應妥善處理,不準分發(fā)腐爛變質的菜點,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備菜間內,工作人員必須經二次更衣間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進入備菜間。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時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裝紙的食品,應使用各種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類上架、離墻離地存放,并定期檢查及時清理變質或過期的食品。庫房整潔無鼠跡、無蟑螂。
二、餐具衛(wèi)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裝飯菜的桶盤等工具在用餐后,先將里面的殘存物清理干凈,加洗潔精洗滌,84消毒液浸泡,然后再用清水沖洗,再放入消毒柜內進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專用保潔柜并保持干凈。
2、保潔柜、送菜送飯車及相應的器具應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擺放整齊,關緊柜門。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的標記,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潔制度并有臺帳記錄。
三、環(huán)境衛(wèi)生
1、周圍環(huán)境應打掃干凈,陰溝要常疏通,廢物桶加蓋并及時清理。
2、積極貫徹除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
3、廚房、餐廳及各操作間地面保持干凈、干燥,無積水、無污垢、無垃圾、無衛(wèi)生死角。
4、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污水。
5、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經常保持通風。
四、個人衛(wèi)生
1、常洗澡、理發(fā)、刮胡須、剪指甲。
2、上班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儀容整潔,不得佩戴首飾上班。
3、上廁所應脫下工作服,出廁應洗手。
4、定期檢查身體狀況,如患有傳染性疾病,不應接觸食品。
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傷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樹立良好的商業(yè)形象,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fā)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yè)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yè)蓋章(或簽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guī)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jiān)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7、一旦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jiān)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qū)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yè)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5、食品處理區(qū)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fā)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7、各功能區(qū)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四、從業(yè)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yè)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guī)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五、食品從業(yè)人員的衛(wèi)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員有義務對員工進行有關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技術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規(guī)定為基礎的相關業(yè)務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小于30分鐘,每月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五學時。
2、食品從業(yè)人員無論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jiān)督責任人
3、食品從業(yè)人員在工作時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疑患有礙食品安全的從業(yè)人員,應立即離崗并勸其就診,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jiān)督責任人。
4、食品經營員工上崗前必須檢查個人衛(wèi)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油,不準吸煙、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jiān)督責任人。
5、食品從業(yè)人員不得在食品生產場所內吸煙,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須用洗潔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或用消毒藥水浸泡消毒;食品從業(yè)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并把頭發(fā)置于工作帽內。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jiān)督責任人。
六、食品的衛(wèi)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負責人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
2、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jiān)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wèi)生檢查。
七、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區(qū)應當保持整潔、衛(wèi)生,通風。
2、食品加工區(qū)應有專用的洗手清潔設施。
3、食品器具應隨時檢查、清掃,要做到盡量縮短貯存期,以防止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
八、食品從業(yè)人員紀律管理規(guī)范
1、食品從業(yè)人員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上崗,不允許末佩帶或佩帶他人健康證或健康證已過有效期等情況發(fā)生。
2、食品從業(yè)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不準在食品生產場所吸煙、穿拖鞋、佩帶金銀首飾、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3、食品生產場所應保持清潔,工具按要求整齊擱放。
4、應有食品儲存的專用倉庫,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1、進銷臺帳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guī)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guī)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zhí)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帳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zhí)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采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jiān)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fā)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
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范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yè)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wèi)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規(guī)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采取科學、衛(wèi)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散裝食品的衛(wèi)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yè)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yè)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范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yè)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yè)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xù)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fā)生或發(fā)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并按照預案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tài)的進一步發(fā)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范圍與證照要求:
1、我單位申請許可經營范圍為食品流通許可范圍為;
2、我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準的許可范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fā)生變化,不貼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xù)的,將依法辦理;
4、如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涉及食品生產或餐飲服務的,本單位保證在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及增加經營范圍后,方始經營。
二、本單位經營應當貼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貼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持續(xù)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續(xù)規(guī)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持續(xù)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持續(xù)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貼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持續(xù)個人衛(wèi)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9、用水應當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安全、無害;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單位不得經營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yǎng)成分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未經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資料。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資料。
五、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
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guī)或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務必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yǎng)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wèi)生職責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wèi)生設施改善的規(guī)劃。
三、按有關發(fā)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fā)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guī)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的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zhí)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xié)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jiān)督、監(jiān)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一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wèi)生狀況和崗位職責制的執(zhí)行狀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wèi)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務必有記錄。
五、發(fā)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資料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wèi)生和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對損壞的衛(wèi)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務必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資料。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能夠由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wèi)生并隨時理解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yè)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要求
一、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fā)帽,頭發(fā)務必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fā),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wèi)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wèi)生崗位職責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wèi)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wèi)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持續(xù)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wèi)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持續(xù)必須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fā)生霉爛,軟化發(fā)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一、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二、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三、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有資質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并與收購方簽訂收購協(xié)議,做到日產日清,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四、處理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lián)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五、不得隨便處理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
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為加強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范其加工經營行為,確保就餐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有害生物防治知識培訓,制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1、有害生物——老鼠的防治。與外界相通的區(qū)域安裝防鼠板等設施;在倉庫設置防鼠臺,存放米面油等大宗食品;使用粘鼠板等物理設施,嚴禁使用化學藥品進行撲殺;垃圾桶密閉加蓋,做到日產日清。
2、有害生物——蒼蠅的防治。與外界相同的區(qū)域安裝防蠅簾、防蠅網、風幕等防蠅設施;垃圾桶密閉加蓋,日產日清;散裝食品加裝防塵防蠅網;排水溝及時清除堆積物;被污染的地面及時沖洗干凈;以粘蠅燈等物理防治方式為主,前廳、后廚各區(qū)域均需加裝,安裝位置以不對食品造成二次污染為準。
3、有害生物-蟑螂的防治。注意下水道、穿墻電線槽、管道等害蟲樂意進出的建筑孔洞,做好密閉;對破損的天花板等及時修補,防止蟲害進入;食品離地隔墻存放,及時清理包裝材料;及時清理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員上班后,由商店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精神狀態(tài)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tài);
2、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商店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商店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
6、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鏈等違規(guī)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wèi)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實專人填寫好晨檢表,并在晨檢表上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fā)現個別商店工作人員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商店工作人員帶戒指、項鏈等違規(guī)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指甲過長,個人衛(wèi)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wèi)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yè)主體責任。
一、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xié)調、管理工作,批準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質檢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4、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5、受檢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協(xié)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二、要求
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2、自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并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3、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fā)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4、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準實施。
5、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6、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準,經批準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7、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8、質檢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9、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范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1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范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1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采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1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fā)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1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1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并評價糾正措施。
16、對自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令第71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國食藥監(jiān)食〔20_〕39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jiān)食〔20_〕160號)等法律規(guī)章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學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guī)范適用于湖北省行政區(qū)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責任
第四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責任,學校(含托幼機構)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五條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是具體責任人,食堂經營者承擔直接責任。學校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相關工作職責并公示。每周應至少開展一次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隱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應自主經營,統(tǒng)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有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餐飲公司,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
第六條學校應以學校校長為法定代表人或餐飲服務部門負責人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食堂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員制(技能炊事員、衛(wèi)生監(jiān)督員、營養(yǎng)指導員、伙食評判員、伙食價格監(jiān)督員)、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監(jiān)管部門監(jiān)督檢查信息(包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等級公示牌”)等,嚴禁涂改或遮蓋,不得超許可范圍經營。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含托幼機構)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第七條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關鍵環(huán)節(jié)食品加工操作規(guī)程;食品留樣制度;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投訴受理制度等。
第八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與指導,對未履行職責,導致本行政區(qū)域學校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責任。學校有關責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學校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九條規(guī)范學校訂餐管理。學校統(tǒng)一為學生訂購學生餐的,應選擇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且餐飲監(jiān)督量化評級B級以上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送餐,并向學校所在轄區(qū)的餐飲安全監(jiān)管部門備案。轄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門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學校應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場所。
第三章食堂布局與設施要求
第十條學校食堂應按照生進熟出的單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設置標準齊全的功能間(或功能區(qū))。清潔操作區(qū)、準清潔操作區(qū)、一般操作區(qū)宜通過地面瓷磚顏色進行區(qū)分。各功能間基礎設施要達到以下標準:
(一)粗加工間:應有固定的場所,與餐廳、備餐間、烹飪間等分開。墻裙應貼有淺色瓷磚到墻頂,防塵防蠅設施齊全。排水溝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暢,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隔離網。應有足夠供水,所供水質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應設有三個以上水池,分別標示動物性食品清洗池(紅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綠色)、水產品清洗池(黃色),提供水果的學校食堂,應設水果專用清洗池(藍色)和浸泡池(白色)。
(二)切配間:應有專用區(qū)域(或專用隔間)。地面應用不透水材料鋪砌,墻裙應貼有淺色瓷磚到墻頂,并無污跡和食物殘渣。墻壁、天花板的涂料無脫落、無霉斑。排水溝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暢,出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隔離網。切配臺應用色標分隔成三個區(qū)域,分別為葷菜切配區(qū)(紅色)、素菜切配區(qū)(綠色)、水產切配區(qū)(黃色)。三個切配區(qū)分別設置專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標標示。
(三)烹調間:地面應用防水材料鋪砌,易清洗、防滑,墻裙應貼有淺色瓷磚到墻頂。操作臺宜采用不銹鋼臺面,灶臺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溝,保持下水道通暢,灶臺上方應有排煙罩。灶面及灶臺墻壁應無油污、無積灰、無食物殘渣、排煙罩不滴油,烹調加工結束做好地面、灶臺、操作臺和用具的清洗、洗刷。
(四)備餐間:入口處應設置通過式預進間,設有洗手、消毒、更衣等設施。洗手池水龍頭應為非手動式,墻壁貼“六步洗手法”圖示,備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設施。
備餐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若不能雙向開閉,則宜開向備餐間內。備餐間與烹調間之間應設專用供菜通道,大小宜以可通過傳遞食品的容器為準,通道口設門。售菜口為可開閉式傳遞窗。備餐間內不得有明溝。
備餐間內應設置不銹鋼配餐臺,成品容器帶蓋,宜設置水浴保溫箱等保溫設施。紫外線燈(波長200~275nm)應按功率不小于1.5W/m3設置,紫外線燈應安裝反光罩,強度大于70μW/cm2),居中懸掛,離地不超過2米的高度。紫外線消毒燈開關設于室外,并加貼標識。配備獨立空調,功率與室內面積相匹配。配備專用留樣冰箱(柜)及數量足夠的、易清洗消毒的密閉留樣盒。廢棄物箱(桶)蓋子應為腳踏式,并保持內外壁清潔。
(五)消毒間:餐用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用于不耐高溫餐用具。采用物理消毒法的,應在蒸箱附近墻壁加貼蒸汽消毒時間要求,或在熱力消毒柜附近墻壁加貼消毒溫度、時間要求。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宜設置4個專用水池,分別用于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殘留沖洗,各類水池應標明其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貼消毒方法說明,根據消毒池實際容積及所使用消毒液的品牌要求,注明所配制消毒液的實際配比,配制方法以便于操作為原則。專人負責餐用具消毒記錄。
洗凈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倒置存放于潔凈、密閉的專用保潔柜內,保潔柜數量應符合實際需要。如就餐時統(tǒng)一到桌上分餐具,每桌需配備一只可密閉整理箱,作為餐具保潔箱,每餐后與餐具同清洗、消毒,餐具倒置存放。如在教室內分餐并清洗餐具的幼兒園,教室內應設餐具清洗專用水池和專用消毒保潔設施,不得設在廁所內,盛裝食品及分餐的工具宜在食堂清洗消毒。
(六)原料倉庫: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食品主食、副食、調味品等應分架存放,宜分庫存放。洗滌劑、消毒劑、殺蟲劑、滅鼠藥、滅蟑藥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進入食品倉庫。
食品原料倉庫內應設貨架,離墻離地超過10厘米。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種分區(qū)存放,貨架上加貼標簽,標注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使用卡片插袋式,隨原料的更新而更新。大包裝原料(白糖、面粉、大米等)拆袋后,封口處所附標簽應取下插于標簽插袋內。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柜子加鎖并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
(七)更衣間:每名員工一只(或一層)更衣柜,更衣柜和鞋柜宜分開,配備洗手水池,加貼洗手方法標示。
第四章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十一條從業(yè)人員管理:從業(yè)人員應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學校應建立從業(yè)人員基礎檔案,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做好培訓記錄。從業(yè)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fā)、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吸煙、不吃零食、不佩戴飾物;進入備餐間前應二次更衣;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廁所。堅持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凡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癥狀的人員,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第十二條原料采購管理:采購食品及原料時,大宗食材必須采取招投標等方式確定,必須與供貨單位簽訂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xié)議,索取并保管好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相關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在商場、超市等采購食品原料的,保存好每日供貨票據;在農貿市場采購的,在采購單據上由供貨方、采購人員、驗貨員三方簽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做好食品原料采購驗收登記。
第十三條嚴禁采購加工以下食品:亞硝酸鹽;變質、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未經獸醫(yī)衛(wèi)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禽、畜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guī)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安全風險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四條食品原料的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食品原料。
第十五條加工過程管理:按照各功能(區(qū))間用途和加工程序進行食品加工操作,不隨意變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認真檢查感官性狀是否正常;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各切配區(qū)不同色標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并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十六條食物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烹調后至食用前存放時間不超過2小時;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飯、剩菜及輔料)經加工后再次供應。
第十七條留樣冷藏冰箱應專用,標志明顯;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每餐留樣時間不少于48小時。食品添加劑應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guī)定,采用精確計量工具稱量,并有詳細記錄。
第十八條餐用具消毒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熱力消毒應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的程序進行,保持100度10分鐘以上;化學方法消毒應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的程序進行,使用消毒液應含有效氯濃度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5分鐘以上,消毒后應用流動潔凈水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應立即倒置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有明顯標記。
第十九條室內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制定室內衛(wèi)生管理制度,將各功能區(qū)及功能區(qū)內的水池、操作臺、冰柜(箱)、灶臺、貨架等硬件設施衛(wèi)生保潔工作分解落實到人,確保每區(qū)域、每個工具、設施都有責任人,并在責任區(qū)域內或硬件設施上加貼責任人姓名,制定定期檢查制度,按標準要求檢查,檢查結果與(員工)利益掛鉤,確保衛(wèi)生保潔制度真正落實到位。
第五章食堂臺帳管理要求
第二十條檔案資料管理:學校食堂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及時收集相關資料,每年匯總整理并裝訂成冊,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2年。主要內容: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名單及上級有關文件;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食堂人員組成及分工情況;學校食堂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yè)人員健康證、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復印件;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材、資料,人員學習記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監(jiān)督意見書;各類臺賬資料等。
第二十一條臺賬資料管理:具體內容包括供應商資格審核記錄、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過程控制記錄、餐用具消毒情況記錄、從業(yè)人員管理記錄、食品安全檢查記錄、食品留樣記錄、投訴處理記錄、不合格食品及廢棄油脂處理記錄、食品添加劑采購及使用記錄等。鼓勵建立電子記錄。
第六章食堂應急處置管理
第二十二條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學校應結合本食堂實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并將其應急知識納入教學內容,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培訓,應每學年至少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事故處置演練一次,使從業(yè)人員熟練掌握應急處置程序。凡在本學校食堂就餐后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對人體健康已產生危害或者可能產生危害時應按照應急處置程序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
第二十三條明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程序。當就餐者反映就餐后出現惡心、嘔吐等不適癥狀以及疑似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時,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第一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迅速采取以下行動:組織對傷病人員進行救助,及時聯(lián)絡醫(yī)療機構進行救治;保護現場,包括可疑食品、嘔吐物,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隱瞞、拒絕。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結束后,在相關部門指導下對可疑中毒食物和接觸過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針對不同污染物使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第二十四條落實食品安全事故相應職責。成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與相應處理工作小組,如協(xié)調報告組、救治組、現場保護組、后勤保障組等,并明確各組負責人與各組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相應職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應為學校校長,食品安全管理員協(xié)助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其它人員在職責范圍內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七章食堂食品安全創(chuàng)新管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含托幼機構)應成立示范創(chuàng)建活動組織,積極參與并開展學校食堂示范創(chuàng)建活動,探索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管長效機制,提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條推進食堂“明廚亮灶”工程建設。對新建改建擴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明廚亮灶工程建設標準實施,內部設計、施工圖紙報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備案。推進食堂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化和廚房建設透明化。推行學校食堂(供餐單位)食品安全遠程視頻監(jiān)管。
第二十七條建立學校食堂社會監(jiān)督員制度。學校應聘請在校師生、學生家長、人大代表、委員、行業(yè)組織及新聞媒體記者等社會各界人士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社會監(jiān)督員,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群眾監(jiān)督。對食堂的許可管理、人員健康管理、場所環(huán)境、設備設施、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備餐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監(jiān)督,及時反映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舉各種違法違規(guī)行為。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范執(zhí)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會同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范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一,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患有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yè)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2:建立每日晨間檢查制度,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崗,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3:建立健康檔案,收錄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證明及健康狀況。
(二)從業(yè)人員培訓培訓管理制度
1:自行組織或者委托社會培訓機構,對本單位的餐飲從業(yè)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廚師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關鍵環(huán)節(jié)操作人員)分類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餐飲從業(yè)人員在崗期間的每年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小時。
餐飲從業(yè)人員應當參加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評估考核,取得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到期前三個月,應當重新參加評估考核。
2:建立餐飲從業(yè)人員培訓檔案,詳細記錄本單位上述人員的培訓日期,培訓課時,培訓地點,培訓內容,授課師資人員,是否參加評估考核及考核結果等內容。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持有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全面負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制訂食品安全規(guī)章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崗位責任制。
2:制訂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加以實施,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標準,加工操作規(guī)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yè)道德教育。
3: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依法將患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項目及考核標準,并做好檢查記錄。
5:組織制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食品安全規(guī)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6:建立食品安全檢查及從業(yè)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各位崗位負責人應當每天開展崗位自查,指導,監(jiān)督員工嚴格按照加工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做好檢查與匯報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發(fā)生,每周一至二次對食品儲藏與運輸設備設施的運作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現場檢查,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指出,并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做好檢查記錄,每周一次向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實施情況。
3:檢查中發(fā)現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應當報告所在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采購驗收要求
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guī)定的要求,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國家政策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采購需冷藏和冷凍的食品時,應冷鏈運輸,出庫時應做好記錄。
2:粗加工與切配要求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切配好的半成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guī)程,在規(guī)定時間內使用。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加工用工具及容器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3:烹飪要求
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飪加工;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冷卻應在清潔操作區(qū)進行,并標注加工時間等;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洗,使用后隨即加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菜品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4:供餐需求
供應前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應進行消毒;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不得反復使用;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條件下進行存放。
5: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要求
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藏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識。餐用具保潔設施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應規(guī)定洗凈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采用化學消毒,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消毒后的餐飲應符合GB 1493 4《食(飲)具消毒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調味料的器皿應定期清洗消毒。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環(huán)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設施及門窗等),應當經常清洗與消毒,保持環(huán)境整潔與良好的經營狀況。
2:每次使用后對工作臺及洗滌盆,工具及加工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表面應當每周一次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內部應當每年不少于兩次進行清洗消毒;每天完工后,應當對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定期為食品貯存,陳列,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進行維修與保養(yǎng)。
4:建立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檔案,如實記錄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的時間,對象,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保存時限不得少于兩年。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采購合格的產品;
2:工作人員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供貨票據,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3: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情節(jié),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性狀,標簽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4: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對臨近保質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在食品保質期保質期內使用。
5: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七,主要食品和食品農產品信息追溯制度
1:根據國家政策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里,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履行相應的信息追溯義務,接受社會監(jiān)督,社會責任的。
2:須進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及其產品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類別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
3::須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購的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采購的追溯食品的生產企業(yè)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直接從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yè)或者農民專業(yè)合作經濟組織采購的追溯食用農產品的產地證明,質量安全檢測,動物檢疫等信息。
八,食品貯存,運輸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應設專門區(qū)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貯存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防止蟲害藏匿病并有利于空氣流通。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運輸工具應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運輸時應避免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混運。
3:貯存,運輸有特殊溫度,濕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應當進行全程溫度,濕度監(jiān)控,并做好監(jiān)控記錄,符合保證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監(jiān)控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九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配備專門的容器或場所存放廢棄物,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qū)分。液體廢棄物,具有揮發(fā)性氣味廢棄物等,應當存在密閉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物的處置,應當交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并簽署合作協(xié)議。
3:建立廢棄物處置臺帳,如實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以及處置單位等情況,臺帳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食品經營部許可證正本原件,并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
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具體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許可經辦人員,日常監(jiān)督管理人員,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本單位投訴舉報電話,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建立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食品食品安突發(fā)事件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其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最后,應當在事故發(fā)生后的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計生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4:建立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臺帳,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lián)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lián)系方式,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十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應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2:食品添加劑的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3: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采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并有詳細記錄。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wèi)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wèi)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wèi)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fā)生霉爛,軟化發(fā)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2、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1、炊事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經過衛(wèi)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時穿戴整齊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
2、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食品加工時應遵守相應崗位的衛(wèi)生操作規(guī)程,有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3、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每天進行衛(wèi)生清掃,及時清運餐廚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規(guī)范進行,各功能專間專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標識清楚,不得混用。
5、及時修繕維護衛(wèi)生基礎設施,保證清洗、消毒和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衛(wèi)生管理檔案,做好各類臺賬記錄,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購渠道合法,驗收認真,索證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設專間儲存,分類分架,隔墻離地。
8、規(guī)范進行餐(飲)具消毒,消毒崗位從業(yè)人員熟悉消毒知識,按規(guī)范開展餐(飲)具消毒和保潔,并做好臺賬記錄。
9、食品添加劑使用實行專人專柜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使用,并進行公示。
10、嚴格執(zhí)行食品留樣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時,專人負責,鎖存留樣。
1、食品處理區(qū)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洗、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投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米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yè)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機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配餐區(qū)應設置機械排風、空調、溫度計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fā)霉。
7、各功能區(qū)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菜墩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生熟菜墩必須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一、目的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yè)主體責任。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三、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xié)調、管理工作,批準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質保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4、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5、受檢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協(xié)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4.1.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并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4.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fā)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準實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4.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準,經批準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制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4.2.2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4.2.3質保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