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科學的角度,制度一般指的是規(guī)則或操作模式,調節(jié)個人行為的社會結構。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免費下載學校采購制度,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免費下載學校采購制度。
為加強市級政府采購管理,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及其法規(guī)和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購運行機制和工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保證采購公開、公平、公正,特建立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購買性支出,嚴格按程序向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申報,依法實行集中采購;財務科和總務處共同負責政府采購工作,編制、匯總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向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提交采購立項、資金繳撥、合同驗收、單一來源采購和特例采購等審批申請手續(xù),配合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招標采購、詢價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等集中采購活動,負責政府采購信息情報的收集、匯總和上報,以及其他與政府采購有關的工作事項。
需要采購時,由相關業(yè)務科室提出申請,政府采購管理員審查其預算和資金等內容,屬定點采購的,按定點采購規(guī)定辦理;屬集中采購的,每月集中匯總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按集中采購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
1、根據(jù)政府采購法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
2、大宗采購由校行政集體討論形成決議后組織實施。
3、采購工作由總務處組織實施,校長室監(jiān)管。
4、采購辦理人員不得與供應商串謀提前透露標底。
5、采購后與供應商簽訂有效的購買、維修、服務等相關合同。
6、定期公示學校的采購,接受監(jiān)督。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
2、開源節(jié)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yè)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審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fā)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項目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guī)范、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tǒng)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fā)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于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xiàn)象,必須摸清底數(shù),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guī)范票據(jù)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后校長審批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guī)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審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準后報銷;
22、各類支出業(yè)務發(fā)生后,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xù),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fā)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并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guī)定獨立建帳,??顚S?,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jiān)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準,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項目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jiān)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zhí)行國家財經法規(guī)制度和行業(yè)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制作等,要按規(guī)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guī)定的辦法和程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項目,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一、總則
1、為加強我校食堂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食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成立食堂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工會、總務和食堂具體管理人員等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務。
3、學校食堂是學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障生活質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監(jiān)督機制,切實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4、本制度自20__年10月24日起試行。
二、財務管理
1、規(guī)范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學校食堂必須單獨建立明細賬,獨立核算,按相關會計制度要求,規(guī)范成本核算。
2、學校應建立食堂內部控制制度。學校財務人員、管理人員、驗收員和保管員等,分工要明確、責任要清楚。
3、學校食堂財務審批人為校長。審批人審批食堂收支、往來、采購等事宜。對于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由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4、加強食堂經營管理。要加強飯菜的質量、數(shù)量、經費的監(jiān)督檢查。管理人員對每周食譜進行合理安排,掛牌公示。
5、學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的收支進行公示。
三、物資采購及管理
1、由謝玉燕負責食品索證及明細賬記錄等工作
2、嚴格食品原材料進出庫登記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進出庫的監(jiān)管,所有采購的食品原材料必須做到全部入庫登記、領用出庫簽字管理,學校食堂管理小組人可采取不定期對學校食堂保管臺賬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學校食堂采購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須讓供方完整提供小票及填制采購回執(zhí)單據(jù)。
4、盡可能實行定點采購,嚴把食品采購質量關,杜絕腐爛、變質、變味、發(fā)霉、過期等不衛(wèi)生食品流入學校食堂。
5、食堂貨物采購必須實行內部監(jiān)督制度。驗收人員由食堂管理小組成員組成,兩人需共同在貨物驗收后當場在票據(jù)上簽名。所有采購食品必須當天逐項記入《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出入庫清單》。
6、食堂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由謝玉燕負責采購,其他設施設備由謝玉燕上報總務處后,經校領導同意采購。
四、其他事項
值日教師當天可免費在學校食堂用餐。其他非值日教師在食堂用餐后需在登記表上簽字后,按月或季度由食堂結算后繳納相應的伙食費。
一、總則
1、為加強我校食堂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食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成立食堂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工會、總務和食堂具體管理人員等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務。
3、學校食堂是學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障生活質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監(jiān)督機制,切實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4、本制度自20__年10月24日起試行。
二、財務管理
1、規(guī)范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學校食堂必須單獨建立明細賬,獨立核算,按相關會計制度要求,規(guī)范成本核算。
2、學校應建立食堂內部控制制度。學校財務人員、管理人員、驗收員和保管員等,分工要明確、責任要清楚。
3、學校食堂財務審批人為校長。審批人審批食堂收支、往來、采購等事宜。對于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由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4、加強食堂經營管理。要加強飯菜的質量、數(shù)量、經費的監(jiān)督檢查。管理人員對每周食譜進行合理安排,掛牌公示。
5、學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的收支進行公示。
三、物資采購及管理
1、由謝玉燕負責食品索證及明細賬記錄等工作
2、嚴格食品原材料進出庫登記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進出庫的監(jiān)管,所有采購的食品原材料必須做到全部入庫登記、領用出庫簽字管理,學校食堂管理小組人可采取不定期對學校食堂保管臺賬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學校食堂采購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須讓供方完整提供小票及填制采購回執(zhí)單據(jù)。
4、盡可能實行定點采購,嚴把食品采購質量關,杜絕腐爛、變質、變味、發(fā)霉、過期等不衛(wèi)生食品流入學校食堂。
5、食堂貨物采購必須實行內部監(jiān)督制度。驗收人員由食堂管理小組成員組成,兩人需共同在貨物驗收后當場在票據(jù)上簽名。所有采購食品必須當天逐項記入《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出入庫清單》。
6、食堂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由謝玉燕負責采購,其他設施設備由謝玉燕上報總務處后,經校領導同意采購。
四、其他事項
值日教師當天可免費在學校食堂用餐。其他非值日教師在食堂用餐后需在登記表上簽字后,按月或季度由食堂結算后繳納相應的伙食費。
一、學校成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全面協(xié)調管理學校的物資采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采購金額低于人民幣500元的采購項目),到總務處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采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準。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規(guī)定的設備、物品,進行政府集中采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鎮(zhèn)分管領導批準,報教育局采購中心進行采購。
四、凡通過招標定點供應的校服、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guī)定進行定點采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fā)票上的數(shù)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于性能、質量較專業(yè)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fā)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后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入帳。
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落實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水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jù)《安微省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等工作。
二、進行采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豬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
④省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并現(xiàn)場查驗產品一般衛(wèi)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產品。
四、從固定供應商采購食品時,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簽訂保證食品衛(wèi)生質量的合同。
五、采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六、采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yè)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采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
七、采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符合后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后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處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涂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畢后6個月。
一、總務處是學校負責采購物資的職能部門,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一般由總務處統(tǒng)一購買。
二、教學設備及專業(yè)技術用品,由申請部門派人隨同總務處采購人員一起購買。
三、各種大型活動的紀念品、獎品由總務處統(tǒng)一安排購買。
四、各部門采購物品,須先填寫購物申請單,根據(jù)財務支出審批權限,報經校領導審批同意后,交總務處采購。
五、用品采購后,采購人員須憑稅務部門統(tǒng)一發(fā)票將物品交財產保管員驗收、簽字,并由財產保管員記賬入庫。
六、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品物美價廉。特殊性專業(yè)技術用品,須申購部門陪同購買,在使用中出現(xiàn)型號、規(guī)格或其它質量問題,由申購部門負責。
七、遇特殊情況,各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物品的,須事先向學校領導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八、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九、實行定時集中(或臨時)采購制度,總務處根據(jù)批準的采購計劃,每月集中采購2~3次(或多次);采購時,應有二人以上參加。采購大件物品或數(shù)量較多、合計金額超過兩仟元以上的,應有申購處室人員同行。
十、總務處定期(原則上每季度一次)統(tǒng)計物品采購情況(包括物品名稱、數(shù)量、價格、采購日期等),接受領導監(jiān)督檢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tǒng)籌和規(guī)范學校的采購活動,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和采購工作的整體效率,保證采購項目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有關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tài)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視同貨物;本辦法所稱工程,包括建設工程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xiàn)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項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學研究、咨詢服務等;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第四條、學校采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采購項目應當嚴格按規(guī)章制度審批和執(zhí)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為了組織好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是采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統(tǒng)籌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采購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采購辦負責執(zhí)行國家采購法規(guī),制訂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確定采購類型和采購方式,下達采購任務,審核采購經費支出,受理采購投訴,建立并管理評審專家?guī)?,確定每次采購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會現(xiàn)場監(jiān)督,負責辦理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務。
第八條、學校采購中心是學校采購工作的執(zhí)行機構。負責執(zhí)行國家和學校各項采購法規(guī)和制度,制訂采購工作實施細則和相關的采購工作流程,接受學校采購辦下達的采購任務,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按規(guī)定發(fā)布采購公告,組織實施招標、談判、詢價等采購活動,負責公告采購項目的中標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購質疑,收集建立供應商資料庫,建立供應商誠信記錄檔案,協(xié)助采購管理部門做好校內零星采購的監(jiān)管工作,負責組織協(xié)議供貨采購,負責做好全校采購統(tǒng)計和信息工作。
第九條、學校采購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采購項目的立項與審批工作,協(xié)助采購預算的編制,建立驗收專家資料庫并組織驗收,負責采購結束后項目質量保證金管理和提供供應商誠信記錄資料。
第十條、學校監(jiān)察處要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監(jiān)督工作,負責受理對采購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確保采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和逐步建立學校采購工作“統(tǒng)一交易平臺、統(tǒng)一信息發(fā)布、統(tǒng)一開評標管理、統(tǒng)一設立專家?guī)臁⒔y(tǒng)一接受監(jiān)督”的運行機制。
第三章、貨物和服務的采購
第十二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采購,以及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但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采購,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購規(guī)定執(zhí)行。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編制采購預算,并向省財政廳采監(jiān)處報送采購項目,以省財政廳采監(jiān)處預算執(zhí)行確認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三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組織采購,采購方式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以嘉興學院自行采購執(zhí)行意見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四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報告,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向學校采購中心提出采購申請,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使用部門(單位)成立以部門(單位)負責人為組長、不少于3人以上單數(shù)人員組成的采購小組,集體采購完成后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嘉興學院貨物和服務零星采購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各使用部門(單位)直接采購(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購活動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購)。
第十六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經常性采購項目,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供應商,按年度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良好,經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以續(xù)簽一年,但續(xù)簽不超過兩次。
第十七條、由學校采購中心進行的采購活動,省財政廳采監(jiān)處已明確采購方式的項目從其規(guī)定,其他項目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采購,但涉及地方及學校重大活動等的應急項目及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許采用其它采購方式采購。
第十八條、采購文件的制作。采購文件由采購中心根據(jù)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組織編制。使用部門(單位)負責提供采購需求,并在編制完成的采購文件上簽字確認。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并符合法律法規(guī)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guī)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對專業(yè)性強、技術復雜的項目,必要時采購中心可聘請相關專家或專業(yè)機構協(xié)助完善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文件。
民生項目、敏感項目、技術復雜的項目或使用部門認為有必要的項目,在采購文件公開發(fā)布前,原則上應先咨詢評審專家意見,或在指定媒體上公開征求社會公眾和潛在供應商意見。網上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應不少于3天。重大項目(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的采購文件還須經過聯(lián)審,聯(lián)審工作由采購中心牽頭組織,參加聯(lián)審的成員為:使用部門(單位)、歸口管理部門、采購中心、采購辦、監(jiān)察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等。
第十九條、采購文件的發(fā)布。采購文件由學校采購中心負責發(fā)布。學校采購中心要按規(guī)定在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指定媒體或采購中心網站公開發(fā)布(國家另有規(guī)定須保密的除外)采購文件。
第二十條、采購評審專家的抽取。在學校監(jiān)察處的監(jiān)督下,由采購辦按相關規(guī)定隨機抽取評審(包括評標、談判、詢價等)專家。采購項目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采購項目負責人一般不擔任本項目評審專家,但可以列席評審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工作準備會由采購中心主持;項目評審會由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專家組在組長領導下按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開展評審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影響評審專家組及其成員獨立、公正評審。評審結束后,評審專家組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書面評審報告。評審會現(xiàn)場的監(jiān)督工作由學校監(jiān)察處協(xié)調,采購辦進行全程工作監(jiān)管。
第二十二條、采購結果的確定。學校采購中心要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將評審結果在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指定媒體和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學校采購中心發(fā)出中標。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書面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按學校有關合同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采購檔案的歸檔。整個采購項目實施完成后,項目使用部門(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做好采購項目的資料整理、資產登記和歸檔等工作。
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采購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采購業(yè)務行為,防范采購業(yè)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jù)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采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校采購業(yè)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采購業(yè)務包括采購計劃、采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fā)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yè)務。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的采購業(yè)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建立采購業(yè)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guī)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辦理采購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第五條物資采購業(yè)務嚴格規(guī)范和執(zhí)行如下程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采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采購款。
第六條采購業(yè)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采購部負責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采購物資等業(yè)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采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jù)物資儲存計劃和采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辦理物資采購、核價與付款業(yè)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辦理采購、核價與付款業(yè)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物資的采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zhí)行學校授權文件的規(guī)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九條授權采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fā)存和付款業(yè)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采購與付款業(yè)務。
第十條對于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yè)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學校對采購業(yè)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采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采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采購目標》,明確全年的采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采購部要將年度采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采購崗位,并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實施物資采購的具體依據(jù)是《物資請購單》?!段镔Y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序如下:
一、采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采購物資的依據(jù);
2.采購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采購員及采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采購,由使用部門統(tǒng)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采購發(fā)起人、部門主管)、采購部(采購業(yè)務員、采購部門主管)簽字后,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采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jù)。
第四章采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物資采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jiān)督制約,杜絕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fā)生。
第十七條采購部要廣泛收集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
第十八條物資采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序:
一、詢價:采購部按照學校批準下達的《物資采購計劃》,根據(jù)采購項目的時間要求,在了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咨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采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采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后,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采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采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根據(jù)采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采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采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采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采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采用擇優(yōu)定點采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采購業(yè)務及設備購置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二十條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采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yōu)定點采購。
第二十一條主要物資采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采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物資采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xù):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guī)定的品名、數(shù)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yè)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jù)發(fā)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后生效,財務部據(jù)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檢驗,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采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jù)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范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采購發(fā)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guī)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采購付款時,由采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準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戶等錯誤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第二十九條采購部統(tǒng)計員要按供應商設置物資采購臺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余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采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數(shù)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lián)系,并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數(shù)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