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作息時間
1.公司作息時間
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4:00分—18:00分
2.分店作息時間
4月—11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7:30分—21:30分
12月—3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6:30分—21:00分
3.員工休息日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息日,工作時間不含用餐時間、休息時間、加班時間。
4.遲到、早退和曠工:在上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的為遲到或早退,主管級以上(店內前廳經理、廚師長)員工遲到/早退,需處罰30元/人次;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遲到/早退,處罰10元/人次。超過31分鐘則為曠工,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則開除處理。
5.公司、分店財務必須將考勤于每月15日前將考勤表及相關單據統(tǒng)計完畢,交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助理處備檔核查。
二、休假規(guī)定
1.事假:須由當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直屬上級提出書面申請,經直屬上級根據實際情況,批準后方可休假。電話或他人代請事假無效,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無工資和獎金。
2.病假:員工病假須經出示市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方可向直屬上級請假。無診斷書,須經店長或部門經理核實確認并出具書面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根據工齡標準:不滿一年按40%發(fā)放,不滿兩年按50%發(fā)放,兩年以上按60%發(fā)放。病假期間無獎金。(如員工病假期間工資低于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則按照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工資補足)
3.產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產假,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xù)。(產婦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申請日期,產假期間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婚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員工本人結婚可給有薪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規(guī)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有薪婚假7天。(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拆分假期)
5.年假: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五天帶薪休假;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帶薪休假;連續(xù)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五天帶薪休假。(年假可拆分休,也可用于可預計的的事假,具體細則按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6.探親假: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回家路途在24小時以上的員工可申請最長1個月的無薪假期。(探親假、年假課合休,兩假累計不超過1個月)
7.喪假:員工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死亡時可給有薪喪假3天。
8.銷假:員工休假日期滿,必須持請假條到批假部門即時銷假,否則視為曠工。
一、考勤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統(tǒng)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獎優(yōu)罰劣,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并給員工考核考勤提供依據。根據多勞多得,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2歸口部門
2.1公司業(yè)務室為考核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3考勤管理
3.1作息時間
3.1.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2:00、下午16:00—19:30
3.1.2如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3.1.3實行每天7.5小時工作制。
3.2考勤須知
3.2.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扣罰工資10元。月累計3次以上者按缺勤1天處理。
3.2.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者以曠工0.5天計算。
3.2.3曠工處罰規(guī)定
1)曠工0.5天—3天者扣罰實際曠工天數的三倍日基本工資。
2)連續(xù)曠工3天(含)以上者員工自動離職.
3)連續(xù)曠工時間15天(含)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3.3考勤匯總
第一節(jié)辭職規(guī)定
一、因種種原因不能繼續(xù)在公同工作而產生辭職意愿,需公司提出辭職申請。
二、辭職者按公司規(guī)定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屬部門主管遞交《辭職申請書》要求內容具體、實事求事,寫清辭職原因、理由,履行辭職審批程序。
三、辭職審批程序:
1、普通員工;組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廠長
2、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部門主管——廠長——總經理
四、辭職者經上述程序審批完畢后,將審批好的《辭職申請書》交廠長報總經理備案,自批準日起到招進同等職位新員工為止到公司辦理相關離廠手續(xù)。
五、因特殊情況如:結婚、參軍、喪事及發(fā)生緊急意外事故可考慮提前辦離廠手續(xù)。
六、未履行完公司規(guī)定工作承諾期限(注;所有進廠員工工作承諾期限均為一年,進廠時有約定期限和因重病不能工作者除外)申請辭職者工資結算80%
七、沒有充分的辭職理由申請辭職,除履行上述程序辦理外,工資結算60%。
八、認真履行公司規(guī)定工作承諾,完成承諾者工資結算100%。并且享受公司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
九、編造理由、蒙騙公司領導申請辭職者,如被查出,不予辦理辭職手續(xù),如產生無理取鬧、消極怠工、騸動是非行為公司將給予違紀開除之處罰。
第二節(jié)辭退規(guī)定
一、辭職因種種原因達不到公司工作要求標準,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二、一般構成辭退原因的條件如下:
1.不能認真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者。
2.操作水平不過關,經技術培訓仍達不到標準者。
3.工作消極,做事不專心,不團結同事,沒有上進心,無法與他人溝通者
4.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耍老油條作風者。
5.在試用期不能適應本崗位工作被辭退的員工,按試用期工資100%結算
(注:試用期為一個月)。
三.被辭退者由部門主管填報辭退通知書,寫清辭退原因,上報廠長或總經理備案后執(zhí)行辭退決定。
四.被辭退者經調查在日常工作中如沒給公司帶來直接經濟損失者,工資結算工資80%,如經調查有對公司造成損失者(視情節(jié)輕重)工資結算60-70%。
為保證本所正常工作程序和對外正常開展業(yè)務的的需要,嚴格掌握本所人員的出勤和工作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作息時間
本所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約40工作時),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應當準時上、下班。律師在沒有外派任務與應酬的情況下,上午一般應不遲于9:00上班,下午應不早于5:00下班。律師每周一、五上午應到辦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時商量或布置工作。
二、本所各類人員(包括律師和聘用人員)每天上班時應到簽到處簽到。簽到時間為上班時間,不得倒簽,也不允許他人代簽(如出現(xiàn)這種情況,每次扣款__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應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員,由考勤員記錄在冊,并由本人事后補簽。本所人員因事提前下班時,應將下班時間注明在冊。會計和秘書提前下班時,必須親自向主任詢問是否還有待辦之事。
考勤員應在下個月5日前將本月的簽到情況報告主席或主任。
三、請假制度
1.請假批準權限
律師(包括合作人律師、聘用律師,下同)請事假3天以上須經主席批準,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準。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行政人員)請事假半天以上須經主席和主任批準。請假半天可經副主任批準。副主任應及時將請假情況通報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請假,應通知有關人員。
2.事假
(1)本所人員因事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要提出正當理由,經批準方可辦理補假手續(xù)。對未請假、請假未準和未辦理手續(xù)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律師每月可允許3天事假(不得連續(xù)),聘用人員可允許1天事假。不超過此限的,工資照發(fā)。事假不得累計使用。各類人員超過允許事假天數1-2天或事假連續(xù)的,按超過天數扣發(fā)日工資的50%;超過2天以上的,按超過允許事假天數全額扣發(fā)日工資。聘用人員每季度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滿15天的,除按前項扣發(fā)工資外,該季度獎金減半發(fā)放;超過15天的,不發(fā)獎金;全年累計超過50天的,不發(fā)年終獎。
3.病假
本所人員因病需請假,應提交請假單,并出示醫(yī)院有關證明。
合作人律師病假期間的工資及其它待遇不變。
聘用人員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個月以內不扣發(fā)工資;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者,按原工資70%的標準發(fā)給;3個月以上、半年以內的,按原工資50%的標準發(fā)給;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決定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日?;疾≌埣倜吭?天以內、每季度5天以內,工資照發(fā),獎金視情況而定;超過此限的,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50%發(fā)給。一個季度病假超過6天的,按超過天數全額扣發(fā)日工資。獎金視情況而定。聘用人員每月因看病而請假或遲到超過2次的,超過的次數按事假或遲到處理。
四、遲到、早退、缺勤
本所所有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
本所律師上班時間不到辦公室,且并未在外處理業(yè)務,也未給主任和主席請假或打招呼,當日的工資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則扣除當日1/2的工資。但如晚上到辦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補回半天上班時間。每周辦私事或不到辦公室超過1天或2個半天的,超過部分的當日工資予以扣除。
允許本所聘用人員每月遲到15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經主席和主任批準的早退30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請假的遲到早退)。每超過1次,從每月__元的全勤獎中扣除__-__元。
合作人律師未向主任和主席請假,連續(xù)缺勤或失去行蹤、聯(lián)系達2天以上,不論何種原因,除仍然執(zhí)行本制度中規(guī)定的有關扣款外,還應扣除當月應發(fā)工資總額的10-50%。
其他人員出現(xiàn)類似情況,也比照前項規(guī)定扣款。
五、臨時離開
1.律師和其他人員臨時離開辦公室,應遵守《辦公室管理制度》第二條的規(guī)定: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離開辦公室半個小時以上,應向主席和主任說明去向,以免影響事務所的工作;律師臨時離開辦公室,應將去向和遺留之事交待給同一辦公室的律師,以免耽誤客戶委托事務或事務所的工作。聘用人員耽誤半天以上、律師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請假或說明情況。
2.律師上班時間外出辦案、聯(lián)系業(yè)務,如確需本所聘用人員隨同,應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響聘用人員的本職工作和本所的其它工作。未經同意擅自帶離外出,扣除該律師和該聘用人員的當日工資。聘用人員連續(xù)3次未經批準外出,事務所可以隨時辭退。
3.在每間辦公室律師未到或出差的情況下,聘用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宜離開如因擅離職守而影響工作的,每次扣款__-__元。
六、加班
1.律師可以自行決定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
2.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據加班次數、時間和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由事務所發(fā)給加班費。
3.辦公室內加班下午5:30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30以前,下午5:30以后;中午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不作為加班。
4.加班需由事務所主任、合作人律師指示或同意。
5.上班時間內可以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將不急于當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視為加班。
6.除特殊情況經允許加班時間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每周不超過3次。
7.2小時之內的,每小時付加班費酬金__元,2小時以上的,超過2小時部分每小時付酬金__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過__元。
8.加班酬金于發(fā)工資時一并支付。
七、法定假
法定節(jié)假日、婚假、產假、_假、探親假等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
八、休假(法定假日除外)
1.合作人律師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可以每月休,也可累計到2個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間不發(fā)工資。集中在2個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發(fā)半個季度獎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發(fā)1個季度獎金。
2.聘用律師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3.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員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4.休假者在準備休假前7天至15天內必須向主席、主任提交書面的休假申請書,并將休假計劃、地點、通訊聯(lián)系附于申請書后,經批準方可休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已開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請的,視休假天數和其它情況扣除半個月至1個月的工資,如系合作人律師,還應從年終個人應分配總額中扣除1-5%。
九、對違反前述各項規(guī)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執(zhí)行律師簽發(fā)“扣款通知單”。對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對維持原扣款決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師會議申述,律師會議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十、本所人員的考勤情況應作為其本人工作態(tài)度的一項重要考核指標。除第四條規(guī)定的懲罰措施外,每年年終還可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根據該項指標,再決定有關人員的獎懲。
十一、制度自__年__月__日律師會議通過之日起正式施行。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guī)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x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fā)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fā)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y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y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fā)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fā)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fā)工資。
6.3到醫(y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y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fā)。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fā),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榧倨陂g工資照發(fā)。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yǎng)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fā)。
10.產假、x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xù)計算,假期工資照發(fā)。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x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jié)育、絕育手術按醫(y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x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yǎng)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yǎng)父、養(yǎng)母或撫養(yǎng)人撫養(yǎng)長大,現(xiàn)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yǎng)父母、撫養(yǎng)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qū)縣,已按規(guī)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xù)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xù)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jié)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jié))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fā)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5.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guī)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guī)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并由公司發(fā)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審核、統(tǒng)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tǒng)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準。各單位于月底前將假條統(tǒng)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fā)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fā)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fā)現(xiàn)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并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tǒng)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fā)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tǒng)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附件二
員工上下班遵守規(guī)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guī)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后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guī)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fā)當日薪資;
(二)連續(xù)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wèi)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guī)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qū)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guī)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wèi)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yè)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簽證。
十二、本規(guī)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通過,由總經理頒布施行。
十三、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guī)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xù)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fā)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xù)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xù)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tǒng)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fā)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為了規(guī)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guī)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xiàn)紅字或違反規(guī)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guī)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zhí)鞌底孕须x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记谝钥记诳闇?,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guī)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zhí)行。